第1章 我想用十年時間環遊世界(2 / 2)

“作為對守信的好孩子的獎勵,今晚想吃什麼,隨便點。”李斯特說道,“巴黎就算有很多不足,但好餐廳絕對是溢出的。”

安徒生眨了眨眼:“可是,比起餐廳,我更想吃芨芨做的飯啊。”

“你真是個懂得‘浪費’的人。”李斯特笑道,“我這雙手價值千金,有人甚至覺得不該碰便宜的琴鍵,結果你開口就是要我去拿起各種廚具——這可比任何餐廳都更奢侈啊。”

“如果芨芨去做飯的話,餐廳能評上星級嗎?”安徒生突發奇想。

“我才不要轉行當廚師,這個職業排在擇業選項的最末尾。”李斯特說道,“前提不成立。再說了,如果我這種僅僅是保證自己不餓死的手藝都能評星,那麼米其林大概也就信譽掃地了吧。”

“哪有,明明以前視頻通話的時候,芨芨你做的飯看起來就很好吃。”安徒生扒著沙發枕,真誠地望著他。

李斯特給了安徒生一個耐人尋味的眼神:“真會說話啊,漢斯。”

安徒生不明所以:“我說了什麼?不是實話嗎?”

李斯特心情愉悅地站起身,走進廚房:“沒什麼,一些讓人非常開心的實話而已。”

“在家吃的話,就不按照餐廳那一套來了。主菜是紅酒燴牛肉,再做一道白酒田螺,然後開一瓶葡萄酒。”李斯特看著冰箱裡的食材想了想,然後告訴安徒生自己的打算,“怎麼樣?”

安徒生舉手:“有點小小的意見。”

李斯特:“直接說。”

安徒生:“能不能開一瓶度數低一點的?我不太能喝。”

“你就是想喝高度數的,這裡也沒有。”李斯特笑道,“開個甜味的果酒,行嗎?”

安徒生認真地點點頭。

紅酒燴牛肉想要入味需要燉煮很長時間,少說四五個小時,因此,家常的做法是提前做好,把半成品放冰箱,等到要吃的時候,再拿出來,小火煮個十分鐘左右,等待牛肉熟透之後,撒上歐芹葉,出鍋裝盤。

白酒田螺倒是快手菜,炒香挑好的田螺肉,同時加熱融化一鍋奶油,澆上白葡萄酒,然後混合起來,裝盤,配上兩張煮熟的麵皮,就算是完成了。

葡萄酒開的是一瓶阿斯蒂,酒精度低、甜度高、低泡。

聞著菜肴的香氣,安徒生主動走到了廚房中,像是動畫片中被奶酪的香氣勾來的小老鼠。

不過,他不是來專門偷吃的,而是想要幫忙端盤子。

李斯特跟他沒有什麼客氣的必要,自覺已經付出了“做飯”這樣了不起的貢獻,洗碗洗餐具端盤子這些雜事,就全部交給了安徒生。

兩人在桌前坐定。

安徒生先試的是紅酒燴牛肉。

牛肉軟爛入味,肉質仍然富有彈性,輕輕咬下去,紅酒和佐料的香氣在唇齒間炸開,百裡香和丁香首先衝擊著味蕾,勃艮第紅酒的餘味在盤旋在口中,不停勾起食欲。

土豆、蘿卜、口蘑等配菜也都浸染著香氣,軟糯清甜,又是另一種感覺。

田螺肉比牛肉更有嚼勁,份量雖然不多,但配上甜甜的奶油,也讓人覺得心滿意足。

用葡萄汁直接發酵的阿斯蒂酒果香豐沛,飯後一邊吃著水果,一邊抿著阿斯蒂酒,玫瑰和荔枝的香氣縈繞在鼻尖,熏得腦袋有些暈乎乎的。

李斯特放下自己手裡的酒杯,仔細觀察了一會兒安徒生的神色,然後露出了複雜的表情。

“你光告訴我‘不能喝’,但我沒想到你連阿斯蒂都能醉。”李斯特捂住額頭,“天哪,那你以後旅行的時候千萬要記住,不要在外麵隨便喝酒,或者身邊至少得陪著一個值得信賴的朋友。”

安徒生覺得自己沒喝醉,就是思維運轉得比平常稍微慢了一些,有一兩秒的卡頓。

李斯特:“……得了吧,你這明顯就是醉得不清。”

他歎著氣,把安徒生拽起來,所幸安徒生還知道乖乖配合,沒讓他費太多勁。

“來吧,酒量小到不可思議的醉鬼,我們出門散散步——希望巴黎的夜風能讓你的頭腦清醒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