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一段正常的關係應該從一束花開始。而見麵三次即擁抱並確定關係,顯然,我們是不正常的,儘管我們做的最過火的事情也不過是我吻了他的指尖。
不過,我並不在乎這個,季煜卻很在乎。
他似乎對證明我們關係的正常性有很強的執著,於是第二天中午,我正懶散著在酒店窩著看海綿寶寶時,開門迎來了他送出的第一捧玫瑰花。
這不是我收的第一捧玫瑰花,但確實是最漂亮的那一捧,用我庸俗的話講——
看著很貴。
他仍然是忙碌的,從眼睛中的紅血絲能看的出來,隻是他臉上的笑太好看,讓人一時間隻顧著沉溺其中。
我湊上去像某種小動物一樣聞了聞,而後接過花,笑著向他道謝。
“謝謝你,我很喜歡。”
他走進了我的領地,脫下西裝,西裝裡是白襯衫,也是好看的。
隻是某種意義上講,我更喜歡那晚他身上的黑襯衫,我偏愛那種慵懶的感覺。
他躺在了我昨晚睡下的床上,語氣有些撒嬌的意味,像招小狗一樣抬起胳膊晃了晃手,“今天起好早累死了,讓我抱抱。”
彼時我正將花穩妥安置在沒人坐的那個椅子上,讓它對著落地窗外的車水馬龍吸收天地靈氣,聽這話便回頭向他走去。
季煜的個子比我高太多,擁抱時我總覺得自己是一個玩偶抱枕,可以像是沒有生命一樣的放空著神遊宇宙。
“晚上去看電影嗎。”
神遊的思緒短暫回了魂,抬眼正巧對視,他的眼睛裡藏著狩獵時的不懷好意。
“好。”
那又怎樣。
手指驀地被人捏住,垂眸看去時已是十指交纏。
季煜總給我一種我是風的感覺,仿佛他一不留神,我就會飛走,化作飛鳥或是柳絮,去到一個遙遠的、不為人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