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敘舊 “你沒見過我卸妝之後的樣子……(2 / 2)

“哦,之前我不在這邊住。”

都還是一些常見的客套。

……

然後換霍緋箴問:

“這幾年挺好的吧?”

“也就這樣。”

“對了,那時,你和男朋友後來怎樣了?”

“還是分了。”

“他的損失。”很常規的應答,“之後呢?有遇到喜歡的好男人嗎?”

“有是有。”

這樣接話明顯後麵必有轉折嘛。

“有很喜歡的,也是挺好的男人,就結婚了。”

有點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後麵應該還有下文。

“然後?”

“然後又離婚了。”

“哎呀,真遺憾。”

五年了,夠發生很多事。其實癡男怨女分分合合的故事多得是,隻是通常都沒什麼新意。

“哈哈,也沒有多遺憾啦。”摩爾這語氣聽起來輕鬆得有點刻意。

“那,原因說來聽聽?”

“得不到全心全意的喜愛。你知道,男人嘛,還是挺重外表的,而我又不漂亮。”

“瞎說。”

這種回應就挺討人喜歡的,雖然不真實。

“那麼說你覺得我漂亮咯?”

“你說呢?”

“卸妝之後呢?”摩爾笑得從容又孤獨,沒等回答又繼續說道,“誰過日子都得卸妝啊。”

霍緋箴一時不知道該怎麼應答。對了,卸妝之後的她,是什麼樣的?

“你沒見過我卸妝之後的樣子吧?”

“沒有嗎?”她反問,她在搜尋記憶。

“就算有,想不起來才好呢。”

默默走了幾步,霍緋箴就想起來了。走近些許,胳膊肘輕輕碰了摩爾手臂:“見過啊。”

見摩爾不吱聲,然後又說:“再說了,那時我去跟你搭話,也不是因為你好看。”

“那是因為什麼?”

“因為你毫不猶豫就把B-52連火帶酒吞了,不用吸管直接吞,連喝三shot。”

B-52,一款經典雞尾酒的名字,以轟炸機的型號為名。小小一杯,酒分三層,頂層點火。隻要速度快,連火帶酒一口悶進嘴裡才是最原本的爽快喝法。

摩爾笑起來:“那時你還耍雜耍給我看呢。”

霍緋箴也笑了:“那不叫雜耍,叫花式調酒。”

是的,花式調酒,那些胡裡花哨耍帥的手法,其實霍緋箴也會。年紀輕輕時還狠狠練過,瓶子都摔爛了幾百個,真的跟練雜耍似的。

···

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就到地方了。是一個有點年頭的住宅區,看起來管理一般般,街口倒是熱鬨,賣夜宵的大排檔和小販占滿了路邊。而摩爾就住在這片裡最高的那棟大樓。

“你一個人住麼?”

“嗯。”

這大樓也有點年頭了,樓道不太明亮,電梯也有點昏暗。霍緋箴便送她上樓,頂層二十九樓,一直送到家門前。

到了門口,摩爾握著門把回頭:“不進屋坐一會兒嗎?”

問得半是開玩笑半是邀請。

這種場麵,也是很常見。若進了屋,可能就不隻是坐會兒那麼簡單了。

“這就過分了啊。”她也半開玩笑地笑著應答。

摩爾也淺笑:“看來你對那小女生也是認真的呢。”

霍緋箴微微揚了下巴沒說話。

於是摩爾自動終止了對話:“謝謝送我回來,下周見。”

輕飄飄的話語,印證剛剛的邀請真的隻是玩笑。

那麼,忽然等她下班的用意到底是什麼?總不能為了打發時間吧?身為明天要上班的工薪族,星期天的晚上可不該任性晚睡。

是試探嗎?還是單純想敘舊?抑或隻是為了排遣遇到昔日暗戀對象的煩悶?

霍緋箴又搭著那有點昏暗的電梯離開。到了樓下,看看時間,淩晨3點。

是真的有點過分,淩晨3點對曾經約過的人發出進屋的邀請。

雖然那已是好幾年前的往事,短暫的一夜尋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