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藥鋪裡走出來時,徐歸遠撚著銀包裡僅剩的三四十個銅板,另一手裡拎著藥包,不覺腳步輕快,誌得意滿,眼角眉梢蕩漾著掩飾不住的喜意。他下意識地扭頭,想跟柳官同享欣喜,目光所及,卻隻有一個低垂腦袋、戰戰兢兢的驚弓之鳥。
真是掀開八片頂陽骨,傾下一盆雪水來,徐歸遠灼熱心緒,霎時間熄滅大半。
原主是個皮匠,可他徐歸遠,自來隻有點修補馬鞍和戰鼓的破爛手藝,上不得台麵。以後,少不得得棄了這皮活的營生,另尋他路……這些,他倒不甚慮及,既然好手好腳,哪裡尋不到一個養活老婆的生計,瞧,這不今日,就鑽出一筆橫財?
可偏偏,重來一生,他最難解的結,就在這個“老婆”身上。
古往今來,男尊女卑,而小哥兒更卑於女子,徐歸遠曉得,倘或換了彆個男人,多半是不會糾結柳官的存續的。
不打不罵、好生照料,日後再娶心愛的妻子或夫郎,這就是第一等的善人了。
給他一口飯吃,不問生死,自家去過日子,這是第二等的。
還有第三等的,勉強應承,當個奴婢使喚,比原主強些有限。
除此,還有一類人,自詡不肯“接盤”,自以為原主作孽,當與他無關,遂徑將柳官攆回家去,且得意洋洋,還道是放生去了,就這,還要算他是第四等的善人!
可徐歸遠不想行這四等“善事”。
人生因果,恩仇有報。他覺得,原主喪儘天良,柳官奮起反抗,殺他是報應不爽,非柳官之過,至此,這兩人的糾纏也當終結。但正因柳官這一砸,他徐歸遠才有機會奪舍重生,若無柳官,他已是沉河之鬼!
柳官是他的恩人!
徐歸遠不願草草了事地將恩人打發掉。這一輩子,他好生照料人家,是替了原主的分內之事,再多的,才算是徐歸遠分外報恩。
“我帶你去去吃火燒!”他牽著騾子,指著不遠處一個幌子,豪情萬丈道。
說是個幌子,委實是抬舉了它——不過是一個籮圈,下頭係著三條子褪色的紅布帶,是交南一帶常見的小食店劄幌,連個門頭牌匾都沒有。
柳官呆了一呆,待看清他所指方向,就磕磕絆絆道:“李、李記……”
“是李記呀,”門店雖簡陋,但那可是原主記憶裡的一道貴價的“珍饈”,輕易舍不得買來吃的。徐歸遠倒是有心請柳官吃頓好的,奈何囊中羞澀,這才要領著他往那裡去,“怎麼,小柳不喜他家麼?”
“不、不,”柳官淡色的薄唇輕輕顫抖,良久,才認命般囁嚅道,“我、我知錯……”
徐歸遠:……
此時此刻,縱使他看久了形形色色地人心,也難以了悟小刺蝟的答非所問——總之一定是原主做的孽就是了。
果然,幾息之間,他就從記憶中尋到了些蛛絲馬跡:原主時而起興,花大價錢買下某物,過後悔了,就說是柳官“至不賢良,不會規勸”的緣故;後來柳官戰戰兢兢地提醒了,掃興的原主就罵他是“多嘴貧舌,敢降漢子”……
如此兩三次,把本就有些口吃的一個小郎君弄得不敢說話、也不敢不說話,竟成習慣——當然,即使如此,原主也還是有話說,“小家子氣、上不得台麵,你四弟怎麼就能大大方方的?我花五兩銀子買了個呆頭鵝家來!”總還是一頓打罵逃不過。
當然,如果這東西是被柳官吃了、用了,那秋後算起賬來,又是罪加一等的。
“小柳一定想說,火燒價貴,買的話恐怕後悔,是不是?”徐歸遠引他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