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悉悉索索的腳步聲從身後傳來。
鬱安之前用100人氣值點亮的【感官敏銳】不僅作用於視力,對於聽覺、味覺、嗅覺也都有所加強。
她很快分辨出身後是三個人,腳步拖遝淩亂,應該是喝了酒。
腳步聲漸漸近了,就連埋頭研究路線的林宵月都聽出來了,驚恐地抬頭,想要環顧四周確認危險來源。
鬱安一把按下她忍不住回頭看的腦袋,帶著林宵月快步往前走。
她已經記下了手機導航的路線,不用低頭確認,走得會更快些。
兩三分鐘後,似乎是發現前方兩人越走越快,知道自己被察覺,三人乾脆不再收著腳步,大步追趕。
他們對小巷地形極為熟悉,光線昏暗也不影響他們前進的速度。
邊跑邊喊著胡話,酒氣從嘴裡噴灑出來,黝黑的手伸出,試圖拉住她們的胳膊。
“兩位美女,走那麼快乾嘛?陪我們玩玩唄——”
“就是啊哈哈,嗝!彆、嗝、彆走呀!”
“彆怕,我們不會傷害你們的,就是一起玩玩而已!”
這樣下去可不行。
鬱安估摸了一下大馬路離這裡的距離,瞥了一眼跨入路燈照亮區域的三個流裡流氣、麵色酡紅的青年——
酒意上頭,但說話還算有條理,神智清醒。
她一隻手伸進口袋裡,按亮屏幕。
疑似手機鈴聲的樂曲響起,在小巷裡回蕩。
三人伸出的手頓住,有些猶豫,林宵月連忙躲開就要碰到自己的手臂,更緊地貼著鬱安。
鬱安假裝接通電話,小巷內隻能聽到她時不時的回話。
“喂,隊長?你們到哪裡了,我已經快要到巷子口了,怎麼還沒聽到警車聲音啊?”
三個青年往回縮了縮,身形隱入黑暗。
“哦哦,還有一個彎,那我跑出來正好。你們快點,這證人可是時刻有生命危險的,萬一那個殺人犯一直跟著我們呢?”
話音剛落,警笛聲由弱漸強。
三個青年被酒精泡著的大腦清醒過來,殺人犯跟著?前麵就是警察?那還不趕緊跑?
腳步聲慌忙遠去。
鬱安沒有轉頭,依然維持著打電話的姿勢大步往前跑,隻有眼睛不動聲色地往後麵瞥去。
還好,隻是想借著酒意找人麻煩的小混混,嚇一嚇就慫了。
等到了燈光煌煌的大馬路,被來往行人包裹,臉色煞白強撐著沒有尖叫的林宵月才回過神來。
“我們、出來了?”
她雖然幼時家境不算好,父親欠債,但母親和哥哥一直把她保護得滴水不漏,這種場麵是她第一次經曆。
鬱安小心地避開她的丸子頭,輕輕按了按頭頂。
“沒事了,隻是喝醉想找茬而已。”她將手機屏幕展示給林宵月看,“一嚇就跑。”
屏幕上顯示的根本不是通話頁麵,而是一段音頻。
鬱安點擊播放鍵,熟悉的警笛聲響起,漸漸變輕,就像是警車慢慢遠去。
她鬆開按住音量鍵的手指,“這個挺好用的,你可以準備一段在手機裡,還有那些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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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宵月講述完傍晚的遭遇,心中最後一點惴惴也消失不見,圓圓說得對,那就是喝醉找麻煩的混混而已,不會再找上她的。
“我問過了,雖然來參加試鏡了,但圓圓其實還沒有經紀人和公司哦!”
林宵月說完,期待地看向自家哥哥。
他為難道:“可是,工作室的情況你也清楚,平常你的上課學習都是拜托了我熟悉的前輩們……”
說白了,就是沒有錢,沒有合適的地址。
林曦城是頗受好評的影帝不假,但他在去年就和之前的經紀公司解約了,解約時因為一方不肯放手這棵搖錢樹,一方又堅決要走,鬨得不太愉快,最終林曦城賠付了天價違約金。
之後為了繼續自己的演藝事業,他帶著願意跟著他的經紀人、助理等開了一個工作室。
租金加上違約金,足以花光他的積蓄。
因此,林曦城現在處在空有名頭的尷尬處境上。
他當然知道隻要出演幾部片酬高昂的電影,自己的窘境就能立刻得到緩解,可林曦城放不下自己的原則,無法接受自己去拍那些隻顧著撈錢的爛片。
然後,一拖再拖。
林宵月也知道哥哥就是這樣的人,或許有些人會說是愚鈍、天真,可也正是這份完美主義的堅持,讓他熬過了最辛苦的幾年,年紀輕輕地成為影帝。
“我覺得,圓圓應該不在乎資源。”
林宵月回憶起吃飯時的情景。
鬱安對自己說的劇組裡其他演員的八卦都是可有可無的態度,謝導在業內的地位她也不在乎,隻有吃到好吃的和說起泡溫泉時,她才像是真的感興趣。
“畢竟,圓圓說她更想當一個偵探。”林宵月說著連連點頭,覺得自己看清了真相,“或許,自由才是她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