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芝在眾人期待的眼神裡回答:“喜歡他喜歡我的樣子。”
桌上的四人都被這話逗笑,周琍又問:“如果有一天,我說假如啊,傅荊不喜歡你了呢?”
“那我就不喜歡他。”
如果傅荊不喜歡她,那她肯定也不會再喜歡他的。愛情本就是對等的,就算存在不對等的情況,有一個前提,是還有愛。沒有愛,又何談對等。
“那幸好,我會永遠愛你。”
眾人都朝樓梯口看去,探尋聲音的來源。隻見傅荊步履閒庭般一步一步下來,換了一身衣服,頭發垂順著,看起來倒溫和了很多。特彆是嘴角掛著淺淺的笑,對方才莊芝說的那番話,也不惱。
“啊哈,荊哥,這麼卑微?”李祈年大聲問,純屬看熱鬨不嫌事大的。
“一邊去。”傅荊笑罵,他更卑微的樣子還沒被他們看見過呢。
要等的人也到了,陳響把菜重新端到廚房裡熱,
等待的間隙,周琍繼續Cue帶話題。既然傅荊姍姍來遲,自然是把炮火都對準他。
周琍問:“為什麼會喜歡枝枝?”
莊芝屏息以待,這個問題她也想知道。
傅荊抬了抬眼,又看向莊芝,眼底染上一層柔色,才答:“第一眼就喜歡上了,那聲‘叔叔’更喜歡了,她點那碗麵的時候就不可自拔地愛上了。”
第一眼是什麼時候呢,看到照片的時候。
那天他媽問他有沒有空,去幫她好姐妹去學校找一下對方女兒,手機聯係不上。本來想拒絕的,剛拍了沙漠戲回來休息半天,明天還要節目錄製。可是,他媽直接甩了一張照片過來。他點開,不斷放大,看了許久。
照片中的女孩右手抱著娃娃,左手比著剪刀手,穿著淡藍色卡通圖案的短袖。頭上帶著過生日的那種皇冠,鼻尖處沾上了蛋糕,歪著頭微微笑著,臉頰有兩個小酒窩。最吸引人的是那雙眼睛,是真大啊。他當時的想法挺混蛋的,想知道這個女孩跟蛋糕哪個更甜。
他見過太多美女,可從未生出心猛然一滯,又瘋狂跳動的感覺。
這個女孩,不算特彆漂亮,可愛居多,卻叫他移不開眼。
他沒說去還是不去,問他媽這小孩多大。
十八。
他又問是滿了十八周歲還是沒有,他媽甩過來一句話“感興趣?反正剛上大學,小時候還跟你訂過娃娃親親呢。不過,人家現在還是小孩子,彆欺負人家。”
知兒莫若母,他的心思被他媽窺探地一清二楚。
他心想自己不過才二十三歲,也不算老吧,之前從未有人說過他年齡大。
那聲軟綿綿的“叔叔”,把他叫得心都酥了。可是轉念又一想,這小孩是嫌他年紀大,那怎麼行?他想跟這小孩戀愛,人家卻叫他叔叔。
小孩比想象中更甜,那雙眼睛狡黠地轉來轉去,裝出乖順的樣子,那聲“叔叔”卻是故意的。
因他拽她包的時候,看到她的眉頭一瞬間擰在了一起,看他的眼神跟飛刀似的。
穿的褲子臟了一片,鞋子更甚。傅荊當時心裡沉了不少,這小孩不愛乾淨,他以後日子不好過。
人確認好了,電話也打過了,可是他卻不想走。所以,當小孩說以後請他吃飯的時候,他想還不如現在,雖然他幾個小時前的打戲翻地他一點胃口也沒有。
為什麼想帶小孩去老周的麵館呢?那家麵館是他小時候上學的時候就去吃的,在他中學的附近,不過巷子有點深,他那些朋友也不會來這種地方吃東西,所以他經常一個人來。算是見證了他從十幾歲到二十多歲成長的地方,就挺想帶她來給老周看看的。
有些失落的是,第一次帶女孩過來,老周的第一反應不是問他這是不是女朋友,最起碼的誤會都沒有。
不過,也確實,這小孩雖然十八,穿的太幼稚。那些衣服,他估摸著小學生都不會穿。臉又有些嬰兒肥,看起來就是一小孩模樣。
那是,傅荊第一次覺得自己長得太老成。
讓他出乎意料的是,小孩點了一碗跟他一模一樣的麵。
這就是天意吧,他逃不掉。
小孩轉錢給他,自不會收的。但又不想顯得自己太貼,就也沒發消息。
等到第二天的時候,他估摸著退錢可以是個借口,剛想退,就發現對方已經把他刪了。他努力回想昨天有什麼惹她生氣的地方,興許是拽她包,也或是搶她的麵吃。總之,小孩脾氣是真大。
他忍了幾個小時,不時把那張照片拿出來看。
道歉吧,總不能真的欺負小孩。
四百多個電話,一個都不接。要不是要錄製節目走不開,他真想去她學校抓這小屁孩。
回劇組拍戲的那幾天,他都是徹夜失眠。
再見小孩的時候,還是那副沒心沒肺的樣。
他是氣的,所以做了很多後悔的事情。小孩哭的時候,他真想抽醒自己。
可這小孩也是奇怪,脾氣真是倔,也是真沒心沒肺。哭著走了一路,還不忘吃個泡麵。
他想是不能硬碰硬的,就想了個法子。幸好,這小孩太好騙了。還以為他們是同陣營的呢,不知道他隻想吃下這塊蛋糕。
小孩單純。
他找不到借口靠近她,就尋思買飯這個簡單,又合情合理。他怕小孩直接給他點外賣,就叫她親自去買。其實,他也隻是想見見她而已。也沒承想,這一次次下來,小孩心裡憋了那麼多氣。他是笨的,第一次想靠近喜歡的人,就失敗了。
那些狠話就像刀子戳向他的心口,特彆疼。
他在懲罰自己,想她可憐可憐他。
萬幸,她來了。
小孩還在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