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偶遇林珍的小夥伴 兩個風格……(1 / 2)

九零懸情 一隻炮灰女 3682 字 9個月前

李曉蔓梳妝打扮去見盧生,不打扮不行,藝員身份,起碼要化一個淡妝,還要穿上令腳受罪不淺的尖細高跟鞋。

盧生約的酒樓有點遠,靠近紀家。一身華裝坐公交車不方便,她打了的士,反正受雇期間她的交通費報銷,一千塊多退少補。她也會玩小巧,每次打的都向司機大佬多要票,十多天下來已經超過一千,趁這機會把票據交給盧生,再要些交通費,不然對不起自己昨天受的驚嚇。

到了地頭一看,是一家中檔酒樓的小包間,供應粵式茶點。

盧生態度大變,一付和藹可親的嘴臉,半句毒舌話都沒說,很痛快地又給了一千塊交通費。但對“計劃書”做了點修改,主要是增加了她和高巧雲見麵的次數。

李曉蔓乖巧接受——這個條件比喬若茜交待的底線還強些。

原本她想借機練練討價還價的本領,末了沒敢,“計劃書”並不是她的手筆,如果因討價還價露了底,得不償失。

會晤不到一小時便結束,李曉蔓和以前一樣先離開。

普通酒樓欠缺旁道,隻能從大廳穿過。她行至半途,突然一個姑娘尖叫著衝到她麵前,時髦的雲遮月發型都因這一衝弄得淩亂不堪。

姑娘約摸二十出頭,兩爪捉住她的肩亂搖:“阿珍?林珍?我在電視上看過你!高姨告訴我的,我是嶽明的大家姐BLaBLa……”

李曉蔓眼冒金星,看電視劇時她就覺得這種窮搖式的搖肩法很可怕,蠻擔心自己要演,不料沒在拍片時消受,現實生活中來了一下。

她不由暗叫苦,發夢也沒想到會撞上林珍的小夥伴。無論喬若茜還是盧生給的資料,對此都沒有提及。林珍死時才七歲,小孩子忘性大,這麼多年過去,除了家人,還會有誰記得一個夭折的女孩?而且高巧雲早就搬了家,這些年城市擴展多快,連記在高巧雲名下的房,也是當年的林家房拆遷後補償的,紀家現在這套房更是為紀清飛就近上高中買的,應該不存在認識林珍的臨居才對……

想到這兒她驀地睜大眼——傻了!以前的臨居未必不能是現在的臨居,紀澤、高巧雲即是中學同學也是鄰居,他們能在這兒買新房,當年的同學就不能買?下一代的年紀差不多,孩子都要上高中。就算不是這樣,當年的鄰居之間有往來也很正常,彆說都在一個城市,便是隔市隔省,關係好也會保持聯係。不過,高巧雲親自告訴這位大家姐什麼沒可能,某姐十成十聽爹媽講的。

她會這麼認為,是嶽大家姐一看便辣眼,長輩不會見待這種小輩——所謂的“雲遮月”發型是流海遮住一隻眼,將自己人為弄成獨眼鳳。某姐還塗著青色唇膏、身穿露臍裝,露出毫無美感的粗蠻腰,脖子上掛著骷髏項鏈,腳蹬人字拖,牛仔短褲洞洞淩亂,左腚一個兒拳大的破洞,露出貼身穿的黑絲褲頭……簡直是腦門貼標簽的大姐頭。

麵對大姐頭,李曉蔓可恥地失去抗爭的勇氣、錯,她沒這麼膽小,是無力抗爭,掙不脫大姐頭的鉗製,這丫顯然是街頭鬥毆高手。可憐她從小到大安分守己,空有一把力氣,沒真正打過架。

她恨不能高聲呼救,又拉不下臉麵,盧生還在某間包房坐著,如果認為她經不起事,說不定扣她的勞務費,難道勞動茜姐去討要?

無可奈何,她隻能扯著嘴角乾笑。大姐頭可不管她的感受,三兩下將她強拉到某桌。

這一桌坐的都是時髦分子,打扮一個比一個誇張,有長發及腰花衣花褲的偽娘,有削成光頭戴獨眼罩的女漢子,有一身乞丐裝頂著火紅雞冠頭的西皮士。談吐倒不算嚇人,僅僅七嘴八舌詢問娛樂圈八卦、拜托她弄紅星簽名,還有人討要某歌星粉絲見麵會門票。

李小藝員和任何明星都沒交情,簽名也罷門票也好一概搞不到,也不打算為這點事麻煩盧生,惟有胡亂應付。

嶽大家姐替她解了圍,怒聲喝斥損友們,霸占“林珍”傾訴前塵往事。

李曉蔓按失憶梗含混其詞,眾友連聲驚歎,說這輩子頭回見到失憶的真人,今天這桌茶點吃的太值了!

從某姐的呱呱中,李曉蔓獲知她芳名嶽聰,二弟嶽明是林珍的同班同學。

十二年前,那夥跑去祖江玩耍的皮猴子中有林珍有嶽明,他們是疍民【注】後代,當年靠江住,經常去祖江戲水。林珍膽小害羞,向來不肯和大家一塊下水。似她這種性子原本會沒朋友,但80年代初人們窮,大人的衣服都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孩子穿的更是用大人衣服改的,穿著衣服下水嘶啦一下就壞了,回家必挨揍。故此都是脫~光光遊泳,小毛孩不在乎羞不羞。而衣服放在岸上,要防對頭使壞撕破或偷走,有個林珍也就再好不過,由她呆在江邊看守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