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航一其實一點都不喜歡喝咖啡,搞不清楚這麼苦的東西到底好喝在哪裡。隻是偶爾起床會有水腫,才硬著頭皮喝一點。沒想到這都被徐開慈記成他喜歡喝咖啡,也是夠無語的。
不過可頌可以來一個,這種酥酥的東西,他還挺喜歡吃的,早上一直在忙徐開慈,這會還真的有點餓了。
拿手機付錢的時候程航一突然看到自己手腕上的黑色橡皮筋不見了,嚇得捧著那個可頌原路一直低著頭找,都快到複健室才想起來,早上給徐開慈紮過頭發,現在那根橡皮筋應該在徐開慈頭上。
就算是虛驚一場,也夠程航一喝一壺,是真的嚇到他了。
冷靜下來又覺得自己好好笑啊,一根橡皮筋而已,哪有那麼重要。
不好說這是什麼感覺,有些東西時間久了,連他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習慣了,還是真的心甘情願。
記憶裡好像剛和徐開慈在一起的時候,好像自己手上還沒這麼個東西。
那會徐開慈也不需要經常把頭發紮起來,除了大夏天實在熱得受不了,才在後麵隨便抓兩把挽一個鬆鬆垮垮的髻。
那會的徐開慈還是音樂學院裡遠近聞名的好大一隻花孔雀,是真的字麵意思是上的好大一隻花孔雀。
他個子很高,穿上稍微底厚一點的鞋子,或者是帶一點跟的靴子,程航一覺得他能有一米九。
他喜歡穿花哨的衣服,對得起花孔雀這個名號。
就單是這樣就很好看了,偶爾登台演出又會換成素色的中式長衫,氣質立馬變成出落的小神仙。
那會程航一天天和他鬥嘴,就差跳起來打他一頓。但是心裡是承認的,徐開慈是他見過的最好看的靈長類生物。
可能單憑這張臉,顏狗程航一都沒辦法在徐開慈提出要在一起的時候果斷拒絕。
但也因為沒有果斷拒絕,才有了後麵那麼多事情。
後麵是什麼時候自己手腕上開始一直戴著這根橡皮筋呢?好像是第一次去徐開慈住的公寓那天晚上吧,兩個人洗澡的時候,徐開慈把發髻解開,順手就套在了程航一的手上。
後麵兩個人在床上的時候程航一又毛手毛腳不小心扯到了徐開慈的頭發,徐開慈又用那根橡皮筋把這些礙事的頭發紮了起來。
那會的程航一也笑著讓徐開慈去把頭發剪了,怪礙事的。
那天晚上因為這句話徐開慈還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說彆人都不嫌礙事,就程航一事多。
後麵程航一再沒提過讓徐開慈剪短頭發這件事,他手腕上也一直戴著這麼個玩意兒,要是真的礙事麻煩就自己手動幫他紮起來。
不過也沒礙事多久,後麵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再沒見過徐開慈。
畢業那年孟新辭已經名聲大噪,開始著手寫他自己的第三個劇本。有了前兩部的成績,第三部要是拉胯他臉也沒地方擱,索性和公司要了個長假,說是去采風找靈感。
程航一沒皮沒臉地跟著去了,也借口說自己要趁著畢業旅行找找靈感。
他和孟新辭在貴州呆了快三個月,每天玩得不亦樂乎。上海這邊的事情已經統統丟在腦後,什麼都和他程航一沒有關係。
在白月光麵前,徐開慈這個人簡直要在程航一的心裡查無此人。
一開始在的城市還比較繁華,孟新辭知道他心裡的小九九,酒店都不和他住一個。每天晚上行程結束後,兩個人分道揚鑣,程航一還有閒心和徐開慈打個電話或者開會視頻。
後麵孟新辭非要進山,從進了苗寨後信號越來越差,程航一就不再有那個心思去想隔著那麼遠的那個人。
敞開了玩,放開了喝,偶爾喝大了還在苗寨裡那種小酒吧唱半宿的歌,騙來好多掌聲和微信號。
醉了回到民宿就睡,醒了爬起來接著和孟新辭去下個地方。
那趟旅程現在偶爾回味他還是覺得棒極了,除了孟新辭有事沒事就和萬均修打電話外,彆的他都覺得完美極了。
後麵是孟新辭呆不住了,吃晚飯的時候說了句萬均修了,晚上就定了回去的機票扔著他就回了家。
他一個人再呆著也沒多大勁,隔天也訂了張機票回了上海。
程航一對天發誓,哪怕是坐上飛機他想的都是就徐開慈這種性格,他失聯那麼久徐開慈肯定都有新歡了,他程航一在徐開慈心裡應該也早就查無此人。
徐開慈和他所有的前任都是玩膩了就好聚好散,大家都那麼熟了,說不定以後再酒局上還能坐下來喝一杯。
那麼和他程航一也應該是這樣的結局,好聚好散,談的時候挺開心,分了也不會覺得多難受。
他都想過,自己下飛機應該就要去徐開慈的公寓把行李收拾好,然後給下一任騰地兒。
或者是徐開慈還沒那麼快找到下一任,也還有一點作為學長對學弟的關懷,可以讓程航一多呆兩天,直達程航一找到住處,再讓程航一搬走。
這些他都有想過,唯獨沒想過的,是徐開慈竟然癱了。
下飛機後程航一打開微信,看到爆滿的未讀消息,他簡直快要瘋掉。不敢相信似的,還捏了自己幾下,是真的疼,不是做夢。
連前一天先走的孟新辭都發消息讓他趕緊回上海,說是徐開慈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