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剛落,孟文琢花孔雀似的晃了進來。
他一手捂著鼻子,似生怕房間裡的病氣過到自己身上。見著林笙也在床邊,他立即放下了手,施施然放緩了腳步,換上一副溫言軟語,“嫂嫂~你也在啊!這麼巧?”
嘖,林笙一窒,好惡心。
這不是廢話,你們把院門都封了,我不在這裡能去哪裡,化成蝴蝶飛走嗎?
林笙硬著頭皮應付他道:“這一大早的二少爺就來了,探病也來得太早了點吧?”
孟文琢探頭瞧了眼床上的人,聽下人說,孟寒舟都吐了血,沒想到一夜過去竟然還活著,他眼睛裡的失望都快流出來了。
“這麼早,大哥還沒死……”孟文琢說禿嚕嘴,忙改口,“大哥還沒起呢?”
林笙:……我都聽見了。
孟寒舟森然地盯著他。
孟文琢一個激靈,趕緊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聽說大哥病重,身子很不好。爹和娘聽了憂心了一整晚呢,最近京裡屢起風沙,實在是不利於調養身體。這不,所以就給大哥在南邊選了一個山清水秀、鳥語花香的地方,讓大哥過去好好養病。”
“瞧這天氣,過幾天指不定要下連日雨。東西都給大哥收拾好了,這裡的東西也用不上,就不給大哥帶了。到了那邊什麼都有。”孟文琢說著揮揮手,一個家仆上前,丟了個灰撲撲的包袱在桌上,“車在外頭等著了,還是早點出發吧!免得路不好走,在道兒上耽誤了病情。”
包袱皮摔摔打打散開來,裡頭就裹著幾身不值錢的舊衣裳。
……原來這就是侯府的決定。
孟寒舟胸口窒悶,脊背發寒,還有點壓不住脾氣,想張口,結果卻逼出了一串咳嗽。
躁鬱會牽動氣血妄動,不利於恢複,林笙不想自己昂貴的藥都白費,抬手輕輕捂住他的嘴。
林笙手心裡沾了藥味,苦香苦香的,孟寒舟深吸了一口氣,竟然奇跡地忍住了咳,隻陰晴不定地拿眼神剜孟文琢。
林笙緊皺眉,替他問道:“這是侯爺和夫人的意思,還是你娘的意思。”
孟文琢也不直說,就拐彎抹角地道:“侯府座駕昨夜已經去醫館接人了,要是快的話,明兒就能到了。到時候府裡還要辦慶典,忙得很,恐怕顧不上照料大哥的病。”
這麼急匆匆的,接的是誰不言而喻,自然是那位位麵之子。怪不得這麼著急送孟寒舟走,這是急著把世子院騰出來,給真正的主人用。
林笙也有點生氣。
偌大個侯府,空院子多了去了,真要是有一丁點舍不得,彆說是一個兩個兒子,就是百八十個兒子都住得下。不過是嫌錯養了個賭棍的兒子丟人,想趕緊把人送走,眼不見心靜罷了。
即便是養了幾天的貓貓狗狗,要病死了還能掉幾滴眼淚,不養了要送人了還得最後再見一麵,都不至於這麼絕情,更何況是一起生活了十幾年的大活人。
怪不得原書中假世子會受了刺激重病而死。
什麼破侯府,家不是家,爹不是爹,娘跟沒有一個樣。
不待也罷。
林笙沒在父母身邊長大過,自然不覺得這種家待下去有什麼意思。
但拿餘光掃了孟寒舟一眼,卻不知他怎麼想。
如果孟寒舟不願意走,非要留在這裡受氣,林笙就算弄來千年人參萬年仙藥,又能留他性命幾日?
孟文琢打量著林笙姣好的麵容,挑了挑眉,帶著幾分不懷好意。
他自告奮勇跑這來傳話,還不就是為了多瞧這嫂嫂幾眼,與她套套近乎:“嫂嫂才來我家沒幾天,說來和這事也沒什麼關係。要不嫂嫂先跟我一塊走,咱回去好好說說,求一求阿爹,指不定……”
還沒說完,眼見一隻手顫顫巍巍地去摸床頭,孟文琢大概是吃過虧,一見孟寒舟這動作,就嚇得往後退了一大步捂住了臉。
但孟寒舟才摸到抽屜上的小木紐,就頓住了,然後才暈暈乎乎想起來,大婚那夜林笙就把裡頭的東西都收走了,一件沒剩。
“我還真有件事想求二少爺。”林笙垂眸,低聲道。
“……”孟寒舟神色驟沉,又覺得有點氣血翻湧。
也是,本來林笙就是錯嫁來的,他想去哪,說到底和孟寒舟也沒什麼關係,自己有什麼立場要求林笙。
他閉了閉眼,連朝孟文琢扔東西的勁頭也沒了,背過身去不願再聽。
孟文琢一聽,卻立馬來了精神,小心繞過孟寒舟,得意地湊到林笙跟前,問他何事,拍著胸脯打包票說什麼都行。
還當著外人的麵就敢口無遮攔:“隻要是嫂嫂說的,我肯定辦到!什麼珠寶衣裙,釵環脂粉。實不相瞞嫂嫂,我在郊外還有個莊子,風景甚美,改日……”
林笙沉吟了一下,道:“那,勞煩二少爺把我那個雞,給我裝上車。我拜過堂的,總能帶走吧?”
“唉。畢竟……”林笙麵不改色,“一夜夫妻百日恩。”
孟文琢:……
孟寒舟:……
林笙:“偌大個侯府,不能連一隻雞都克扣吧?”
孟文琢這才反應過來,他根本不是那種意思,隻是在戲弄自己,一時間有點惱羞成怒,脫口道:“我可告訴你,你已嫁了這個病秧子!這一家子賭棍害我家出這麼大的醜,沒我們侯府發話,林家也不敢容你回去,更不敢給你們一粒米!他這個病,指不定要‘養’到猴年馬月呢!缺吃少穿的破鄉下,你難道要跟他一塊去麼?!”
好啊,可算是把實話說出來了。
這居高臨下,頤指氣使的語氣,讓林笙聽著很不舒服。
“這是我自己的事,不需要二公子操心。”林笙道。
而且林家他本就沒打算回去。
原劇情中,林家為了巴結主角和侯府,即便明知親生兒子在外邊受苦,也不敢相認,更不敢伸手接濟,眼睜睜看著原主在破廟饑寒交迫而死,隻當沒這個兒子。
更是為了寶貝閨女林嫻能攀上男主這個靠山,黑白顛倒,說是原主林笙自小就好吃懶做,他貪慕侯府錢財,逼迫妹妹讓自己替嫁。
想想都可笑。
書中把林嫻洗白成深愛男主的白切黑美人,評論還有許多人直呼人設帶感。
根本就是另一個泥潭。
林笙又不傻,吃苦也得挑好吃的那個吧。
這種家,誰愛回誰回,反正林笙可不去當這個傻子。
“對了,喜服我們穿過的,也能帶走吧?”林笙根本無視孟文琢那氣綠了的臉色,繼續泰然地惡心他,“偌大個侯府,總不至於將來給新世子操辦婚事的時候,還用舊人穿過的衣服。”
林笙回頭靠了靠,征詢孟寒舟意見似的:“你說呢?”
半天孟寒舟也沒吱聲,隻胸口起伏了幾回,不知是不是被林笙要雞的事給氣到了。
林笙不以為意,還拿胳膊肘捅了捅他的後腰:“問你呢,帶不帶上……一塊走。”
孟寒舟耳朵裡嗡嗡鳴鳴的,聽外界的聲音斷斷續續,一下子不知道林笙問的究竟是衣服,還是……人。
人?誰?
林笙?
他能帶林笙一塊走?
孟寒舟喉間緊了緊,腦子裡更加的亂了,分明是被生活了十七年的家驟然拋棄,但心底的難受都還沒翻起來,就糊裡糊塗被林笙給攪渾。
半晌,他有點恍惚,也有點不耐煩林笙三番兩次打擾,低啞應承了一下:“隨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微微抿了抿嘴角,不再惱他了。
而是回過頭朝孟文琢道:“那就辛苦弟弟了。還有,你大哥身子弱,記得往車上多放幾層厚棉墊子、毯子、被子。我覺得這個喜被就很不錯,幫我們一塊裝上。”
他摸了摸孟寒舟身上蓋著的軟被:“偌大個侯府……對吧?”
林笙想了想旁人行禮的姿勢,不忘朝他拱手,很有“禮貌”:“大嫂謝謝你。”
他一口一個大哥大嫂。
孟文琢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