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記載我所有心事、秘密和期望的日記本,悄然的消失在我麵前。
當我找遍所有的地方後,確定,它丟了。
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秋天的藍天,看天上悠然的雲,看茂密的老槐樹,幽幽歎氣。
日記本丟了的第三天,我認識了在操場上打籃球的高大男生。
記憶中,秋天的陽光格外明朗,天藍雲白,籃球場上的水泥地反射的光線明晃晃的刺目,讓我看不清這人的長相。隻記得,他穿著天藍色牛仔褲,格子衫上衣。
“嗨!”他抱著球,對我打招呼。
我張口討要日記本。無意間聽同學說,隔壁班的男生在走廊裡撿到一個日記本,說不是他們班丟的,問是不是我們班的。
我對班長說,我的日記本丟了。
然後他說,日記本上沒有名字,讓我自己去領。
從那一刻,我感謝那個人的細心,他小心的維護者彆人的秘密和心事。
撿到日記本的人是隔壁的班長,叫季清何。
我特意選擇傍晚同學們都去吃晚飯的時候過去要,知道那時候人最少。
聽他班裡的同學說他去操場打球了,我去開水房打熱水,順便路過那裡。
然後我就直直的出現在他麵前,開門見山,要本子。
“說說本子的特征。”他抱著球,道。
我低著頭,“上麵沒有名字,第一頁有一朵精描的蘭花,塗著靜靜地冰藍色。”
他點點頭,點腳,跳起,拋球,來了一個漂亮三分球。他的同學在一旁豎著大拇指,表示稱讚。
“對,但是見過第一頁的不知我一個人,再說說看。”他道,拍著球,轉過頭來,看我。
那時的我因為營養不良,很瘦,而且被曬了一個暑假,臉色再次變黑。
清亮的是一雙炯炯的眼。——這是很久以後,季清何親口告訴我的。他說,我的眼裡有一種特彆的東西,讓人看不透。
“第二頁是什麼?”他隨口問。
我惱怒,“你看了我的日記?”
他顯然是被我突然的大喊驚了神,不好意思的停了手中拍打的球,看向我,笑笑,露出一口潔白整齊的牙,“嗬嗬,沒有,我隻是隨口問問。你好敏感。”
他沒有再追問什麼,直接將本子還給了我。
然後我們認識彼此,我知道他是季清何,他知道我是莫靜瑤。之後,相見時遙遙一笑,表示招呼。
與其說,那是相識,不如說是相見。
而真正促使我們相識,是高二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後,即將放寒假時,那個特彆的一天。
同學們都收拾好了,準備放假回家,而那天,班主任告訴我,資助我的那個人,要請我到他家裡去吃頓飯。
就是那天,我再次認識季清何。
他說,他爸媽想見我。
我記得那天的老槐樹,記得那天的陽光,我抬頭看著他清朗的眼,笑,“好巧。”
他也笑,“是呀,好巧。下午放學,我帶你去我家。”
我在宿舍裡特意磨磨蹭蹭,磨蹭到最後。見同學們都走得差不多了,我才從宿舍樓下來,匆匆走向校門口。
他在校門口停放學生自行車的大槐樹下等我。
我到時,他坐在自行車上,單腳撐地,打著口哨。
見到我,笑道,“你好慢。”
他用自行車載著我,一路狂奔,到他的家。他騎車很快,風揚起他的衣角和劉海,吹起我的長發。
我沒心情看路邊倒退的梧桐樹,無暇看路邊的風景,因為我時刻擔心,前麵的車,擔心自行車會摔倒。
提心吊膽地走了一路,他在一處機關家屬樓前停下。帶著我七繞八繞,到了他們家。
印象中,他的家不小,客廳尤其的大,而且是兩個。
柔軟的沙發,整齊的茶幾,檀木色的家具,淺色花床簾,還有大大的彩色電視,是我對當時唯一的回憶。
記憶至今,感覺那裡溫暖,陽光,色彩柔和。
他的媽媽是車中時髦的婦女打扮,栗色的短發,帶著閃閃的耳環,穿著細高跟皮鞋,一身休閒衫,感覺她那時氣質很好。
他的爸爸西褲,皮鞋,襯衫,很沉穩的人。
他們殷勤的問我怎麼樣,生活和學習有什麼困難。我點頭或搖頭,心裡一直感激他們。
“媽,你做偵探的,問人家這麼多問題。”季清何雙手搭在腦後,舒服的靠在沙發上,不耐煩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