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uc modicum et mundus me iam non videt vos autem videtis me quia ego vivo et vos viveti.[37]
——Everything.
——Nothing.
一滴水珠滑到地麵;一顆血珠摔進泥漿。
他攤開手劃過溫水,輕潑枯萎的肉身。水光填充瘦骨,撐起豐潤的表象,但無從欺騙觸覺與痛覺。那些紋理與輪廓繡進皮膚,如鬆枝上的初雪,幽寂至於猙獰,仿佛被銳化過幾千倍。
水聲砸落。
落地鏡碎了。
他頂著濕發,把已經被吹乾的發絲梳進指縫:“長了。”
“要剃的。”
他立即明白他是說切片,關節一緊,像吞半枚針。
屋外傳來頌歌,舊年未完,與掛滿禮物的聖誕樹一樣寸步難行。他拉他在床邊坐下,小心拆掉稍微沾水的紗布。之前幫他清洗時,他很注意,基本沒打濕他的左手。但傷口顯然不曾被主人精心護理過,本來割得深,而他的處理幾乎等於視若無睹,掐人時又裂開一次。他翻出藥箱給他上藥,仍然是單膝跪地,方便看清楚。整個換藥過程中,他沒有看他,等包紮了畢,他手扶床沿支撐,直到藥箱關死,膠著於紗布的目光才挪動了半寸。
“認萍生,這到底算什麼?”
他沉默。
“‘背叛’有兩項要件:背叛的意願,背叛的行動。慕少艾不曾與我同向,也不曾真正相對,他隻是預算了我的下場。一年前我想明白了。但認萍生呢?做這些多餘的事,”他不顧力度張動手掌,紗布染上猩紅,“又算什麼?”
“我?‘我’的預算和預想是沒有自主支配權的。”
“還在騙我。向瘋子說謊的人大多是為了安慰自己,你不是。那麼,出於你的醫德?”
這句點評對誰都刻薄。他的語氣平淡無奇。
他合攏筆記,沒有立即回答。
頸部的創口並不深,二次撕裂加熱水浸泡,隻是稍微腫脹。最淺的地方是一條紅痕,他拿指甲紮進去,像注射興奮劑,撞進那雙一直看著他的眼睛。
這一年,他很少從這個角度去研讀他的眼神。客觀因素使然,實驗區快成了“S”的半個臥室。屈指可數的同床共眠,也從來是心口貼後背,回避對視,回避遺忘;從他遺忘他開始,任何特定的字符與形式,對於他隻是一個無法負載回憶的空洞能指。他的“忘記”切斷了他研讀他的路徑。他忘一次記一次,他看著他記一次忘一次,千篇一律不知紀極,寫下幾十行“我想記得”,翻回幾百遍陳舊筆記,也是錯誤肇因。
他在,無關於時間。
現在他看著他,在早安之前。燈光——也許是沒拉好的窗簾間漏進的晨曦——映進瀕死的枯潭,依微潤著溫柔的餘光,但從死裡長出生來,終究瘋狂、詭譎。
忘記遺忘的人的答案並不比他的凝視更長。
可能更短,書頁沙沙作響的一夜,或某個冬日某個過客按下拍攝鍵的一秒。他不能在照片或一個夜晚裡留下他,他隻能用一瞬把意識挖成棺槨,埋葬他。Kibroth-hattaavah,貪欲之人的墳,也是他自己的,同樣洶湧霸道。
“我偶爾說說真話。”
他聽罷一笑,睫毛垂下。燈影點亮睫梢,眼尾濃鬱深長,像逐漸描深的紋路。如果自然老去,這個男人會老得很有韻致,一種不同於酒的甘醇味道。他笑起來很美,但極少滋於自然。有一個人愛笑,魚尾紋會比他更早成熟、更切近現實,那一個人和他都看不到。
付出再多真話也買不到。
僅僅是想象,已經快把下輩子的謊言透支完了。
他抱緊他,默數自己的真話。
人一直是假的,話多數是真的。他初次說謊是拿見色起意的遊戲綁住一個人,那時他想騙那個人活是真的,現在他想逼他死照樣是真的。“偶爾”,就主觀意願而言無疑是過分的謊言,單純作為客觀評價仍舊是真話。謊言土壤裡至多長出最低級的真話,沒人信它不是謊言。說話的人自己都不信。等到清算終始,聽話的人已將對話的年限定死,縱然有千百石真話也無暇被善待,除卻封存於靜默,彆無他法。
他在將死的靜默裡埋下無數句真話,隻問一句最想問而無從問的:“太晚了嗎?我是說,對你。”
“你期望我說什麼?”他說,“到這個時候?”
“我不期望。我放開過,我後悔答應你……哪怕再來一次我會同樣選擇、同樣後悔。”他回答,“這些是真的。到這個時候我才確信是真的。你騙過——人嗎?”
“我想的。”他依舊安鎮,像某條牢不可破的真理,“擁有時間才會計量早晚,沒有實在才去斟酌真偽。隻有‘是否’,沒有‘早晚’,彆再執著於那些無從說起的。已經夠了,真的夠了。”
“夠了?”他嗤笑,“我說了才算。”
“哪次不是你說了算?”
“隻有這一次是我。”
在他不參與的前十六年裡,他決定去死;十六年後他將自己做成牢送給他,把他鎖在最後一年之外。他在牢裡思念回憶,很多很多年。
謝他眼角刺青,長痛長醒。
“裝過子彈,彆忘上膛。虧你教過我。那天——你哪來的臉教我?”他吻他的額角與額角,像連成半周刀創,“你哪來的臉,要我做……這件事?”
“患病率十億分之一,會有人排隊求我讓他做,你覺得誰合適?”
“你。我想看你的骨頭解剖你自己。”
“晚幾年可以。”
“你還真想過?”
“想過。你呢?碰我,擺布我,隨便怎麼做。一點都沒想過?”
“如果你要,我可以想。”他一瞬不瞬,微笑,“想你那樣被我打開,想你那樣報複我,想你隻和我喊疼,想你留點東西讓我到死恨你。我可以,確實非常非常想。換彆人我會瘋的。”
隻有一次。他要他一件東西,死物附活肉,掏空他吃儘他在所不惜。隻要。
被他親手逼瘋,也算。
他徐緩摩擦左頰,掠走空了一半的煙盒,打火機歸對方掌領。
“給我根煙。”
他說。
他點上煙。他咬著永不會被點燃的黑薄荷,湊上另一支點燃的端頭。[38]
煙卷上火,冷澀的薄荷味衝進鼻腔,像在朔日的深夜隔著掩體火拚。
空氣和尼古丁生成毒液,把肋骨後的填充物腐蝕殆儘。他熟練地叼著煙,揪牢對方齊整的領口,他剛剛幫他穿上衣服——僅存的替代品。
他攥了幾秒放開它。
他攥了幾秒扯開它。
幾乎同時。
他們擲下煙,以煙草為佐料啃食對方的嘴唇。
煙草與薄荷蓋沒本味,猶如短命媒介,活到奄奄一息,即由血腥接替。血腥在皮肉之下,更接近靈魂,是每一次夜讀時他念的詩句,是每一次夜讀後他翻的書頁,最真實的有時反而無法用自己的語言表達。
血腥也是夾在右手中、緊貼背叛者後頸的刀片,如他退縮,它便刻下。
然而他沒有。
不是慣用手。
至恨至狠的勁力,穩練毒辣的刻劃,剛夠親吻血液。
殺機真切。
足夠劃破姓名與謊言。
殺我,在我之前。
他攀住他的肩膀離開,兩個人的鼻息互相交錯,又漸漸地穩在同一個步調上。他沾著後頸的血,描紅他的唇線,一痕畫在前頸,獻他的血予他半夜的生機。那雙眼睛於這一瞬複活,依舊倨傲、明亮,形如瘋魔;皮相消損,骨相透徹,剝出臨死的美豔與鋒利——仍能誘他見色起意。
他微笑著吻過他後頸的鮮血。
? J’attends que tu viennes… ? [39]
他躺下,疏懶展平軀體,如夜幕下的拉昂錯,又或是夜幕墜落,帶著整個顛倒錯序的世界來擁抱白晝裡的人;在幻覺的世界裡,所有的謬誤被倒置為真實無誤的暗語——
征服,或被征服;殺決,或被殺決。
在晚安之前。
? Je voudrais mourir dans tes bras. ? [40]
答案粉碎於衝破安全線的、激烈得發散硝煙味的吻。
D’accord.
他與他締約,於肉|身和靈魂內互為刻印,成立到踐行隻經一瞬。這一瞬獻出生命、活力,以片霎絢爛換一個被有限延展的契機:死灰般衰索,或是永恒狂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