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故事(二十一) 報價(1 / 2)

超級碗過後,喬琳開始體驗到廣告的威力了。

她走進錄音室時把提包往實習生薩曼莎的桌子上一放,抱怨道:“你知不知道這一路上到底有多少人叫我,嘿,可口可樂女孩!你知道嗎?我決定從此改喝百事可樂!”

薩曼莎正對著鏡子編頭發,聞言淡定地瞥了喬琳一眼,“你確定嗎?”

“哼,”喬琳聳了聳肩,“我的合同說了,我不能做任何危害到廣告和品牌的事。也就是說,在這一年內,我沒法喝任何其他品牌的可樂。”

“你可以在廁所喝,沒人會在那兒拍到你。沒有記錄,就沒有發生過。”

“這一點都不好笑,薩曼莎!”喬琳翻了個白眼。

“興奮點吧,”薩曼莎微笑著望向她,“喬琳,這就是你的15分鐘名氣的開始,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正在嫉妒你呢。”

“說得對,”喬琳搖搖頭,“我該去工作了。”

“好運!”

安迪·沃霍爾曾經說過“每個人都有可能在15分鐘內舉世聞名”。在大眾媒體越來越沉迷於名人的文化中,這個著名的15分鐘定律正在逐漸從預測變為現實。而簡·格特納深知這一點,她絕對不會放過這15分鐘。

結束錄音後回到家裡的喬琳第一時間聽到了自動應答機裡簡的留言。

“嗨,喬,《好萊塢報道》馬上就會發一份關於《純真年代》演員的通稿,我已經準備好了你的材料,給我回個電話。”

喬琳聞言立刻撥了電話。

“嘿,簡,通稿是怎麼回事?”

“就是電影的預熱宣傳,馬丁的電影從選角開始就要有各種各樣的宣傳了,你隻是會被捎帶提一下,可我還是準備了一份宣傳材料包給他們。我希望他們能放一張你的照片,不過這可能性很低。”

“聽起來不錯。”喬琳有點心不在焉地回答著,她還在想今天她跟巴拉德商議的曲子。

“在你打來電話前我剛剛收到了《糖衣陷阱》的通知,他們說角色是你的了。”

喬琳這才打起精神,“哇,這才是我想聽到的事。”

“但他們還沒有說什麼時候簽合同,不過不用擔心這件事,我會替你搞定的。”

“我知道。”

“還有一個問題,喬,我在想你說過的專輯的事,你的樂隊需不需要一個經紀人?”

簡已經思考這件事有一段時間了,隨著喬琳的演員事業開始走上正軌,她開始想的更多了。她發現喬琳對待樂隊的態度非常嚴肅,這讓她的想法發生了變化,她擔心喬琳的樂隊事業影響她對演員事業的規劃,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樂隊同時簽下來,這樣她能同時對兩方麵施加影響。

“我們需要商量商量,你知道的,這種事我一個人沒法做決定。我們都還沒這個需要,因此我們從來沒討論過這件事。”

喬琳嘴上這麼說,心裡其實已經否定了簡的提議。她知道簡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可一方麵簡的客戶和人脈主要在電影方麵,對樂隊可能幫助不大。另一方麵,喬琳不希望被簡捆綁得太緊,現在她兩隻有一年的經紀約,雙方隨時能甩開對方,如果把樂隊也簽在簡名下的話,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

當然,她的拒絕理由不完全是撒謊,樂隊目前所有經紀和經理人應該做的事務都由史蒂夫一手承辦了,他是會計加管家,而喬琳是音樂總監。兩個人配合得很默契,也都明白眼下第一張專輯才是最重要的,他們暫時還不需要經紀人。

掛掉電話後喬琳發了一會兒呆,然後走到電台旁擰開了旋鈕,她把頻率調到了她常聽的一個另類音樂電台。

“今天我們還要分享一首來自新生獨立樂隊Vio Velvet的《Without You》,這首歌近期在加州地區的大學電台非常流行,我們也很快被他們的聲音所打動,現在,請享受——

昨晚我又在夢中聽到了那個聲音,

但我茫然無措,知道它會帶我回到你身邊……”

喬琳有點不可置信地捂住了嘴。

這是他們的歌!這是她的聲音!

她知道史蒂夫說過他會把《Without You》拿去他工作的電台播出,可那家電台隻是家麵向裡弗賽德地區廣播的小型西班牙語商業電台,聽眾主要是該地區的拉美裔居民。況且,史蒂夫隻是兼職導播,在節目內容上沒什麼發言權,喬琳也就沒太當一回事。

可現在她聽到的這家電台歸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所有,是主要向整個大洛杉磯地區廣播的非商業性公共電台,受眾範圍要大得多!

天呐!

喬琳立刻撥通了史蒂夫的電話,“快告訴我我沒搞錯,快打開南加州之聲88.5,那是我們的歌嗎?”

她沒等史蒂夫回答就忍不住大喊:“那該死的是我們的歌,在南加州之聲KCSN上播出!”

史蒂夫明顯被她問懵了,他跑去收音機旁快速調到了南加州之聲,剛好趕上歌曲的尾聲。

喬琳很快從電話裡聽到他在大喊羅德的名字。

“羅德,羅德,你這個混蛋快滾過來,這是我們的歌!”

羅德的聲音很快傳來,“哦,該死,這該死的是我們的歌!”

話筒那邊羅德的聲音突然變大,好像是把話筒貼到了嘴邊,“喬,你聽到了嗎?這該死的就是我們的歌!”

喬琳大笑起來,“是的,而且你們知道更重要的是什麼?”

“什麼?”

“我們根本沒付錢給他們去播這首歌!”

在美國,地麵廣播電台理論上會支付版稅給他們播放的歌曲的詞曲作者及其版權管理商,非商業電台和教育電台付的錢要比商業電台少很多,甚至一些作者會拒絕從大學電台收錢,這都沒什麼問題。可大部分時候,唱片公司和營銷公司本身會反過來掏錢給那些廣播節目的策劃人,一般來說以流行樂為主的電台最貴,播城市音樂(也就是以R&B和嘻哈為主)的電台次之。

這筆錢有個名字——“通行費”。

這是明確違反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規定和1934年《通信法》的行為,廣播電台應該指出哪些內容是受到讚助後播出的。可這種輕罪普遍存在於音樂行業,並且在60年代國會調查後也沒有任何好轉。

一個節目策劃人可能會打電話給某位唱片公司的代表,詢問他們是否需要幫助。

“我們的節目會選8首歌,而這世界上有那麼多首歌,如果你不幫助我們,我們也不需要幫助你。”

然後這位負責歌曲營銷的代表可能就會掏出幾百甚至上千美金通行費,保證他們代表的那位歌手入選,並且掏出更多錢保證這首歌在一周內重複多次播出。聽眾也許不會記住偶爾聽過一次的歌,卻會記住那首一周內播了六次的新歌。

為了避開法律上的規定,唱片公司會雇傭第三方來做這件事,這樣他們就可以避免被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和地方檢察官直接調查。

這也是大唱片公司擠壓競爭對手的手段之一,畢竟小型獨立廠牌往往沒法像他們一樣使用大量資金營銷產品。

喬琳現在說的就是這樣的一種情況,無論是因為幸運而是質量本身,他們的歌可能真的在加州數個大學電台中流傳。

史蒂夫笑著說:“我確實請求我的同事幫了我個忙,可我真的沒想到,喬,我們是有一首熱門了嗎?我開始思考我們是不是該找個版權管理商了。”

“這還不算上,先彆高興得太早,這還不能說明什麼。”

羅德聞言立刻插話:“得了吧,喬,我知道你現在想尖叫,請吧!”

喬琳大笑著反駁:“我看是你想尖叫!好啦,混蛋,打電話給你妹妹,她現在是唯一一個不知道這事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