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scape(七) Knoc……(1 / 2)

雖然拍攝《愛在黎明破曉前》的時間僅僅隻有一個月,但是喬琳絕對跟導演和男主角建立了一種非常強大的感情聯係,這讓她在拍攝最後一幕前幾乎哭了。

“彆哭,”霍克笑著把她攬在懷裡,“為什麼像個孩子似的委屈?”

“為什麼我們要把他們寫得再也不見了呢?”喬琳的眼圈紅紅的,“就像是我們再也不會見到對方了一樣。”

“我保證不會是這樣,”霍克溫柔地拍了拍她的背,“我們仍然會遇到的,就像現在這樣,在一個很好的時機相遇。”

喬琳露出了一個微笑,輕輕歎了口氣說:“我已經好幾晚都沒睡了,現在隨便什麼事都會讓我哭。”

他們確實一直在拍晚上的戲,這種話讓霍克忍不住笑了起來,又用力地捏了捏喬琳的肩膀,想給她些力量。

“我們會完美地完成這一幕的,不是嗎?”

“不,我要跟瑞克談談。”

喬琳帶著霍克一起走到了導演麵前,聊起了最後一幕的問題。

“他們會重逢嗎?”

導演搖搖頭,“我不知道。”

“他們絕對不會重逢嗎?”

導演繼續搖頭,“不,隻是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重逢。”

“很好,瑞克,我們應該讓它變得更開放一點,讓人們猜測吧,因為席琳和傑西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重逢,他們隻是心懷希望。”

他們最終按照喬琳的想法拍攝了最後一幕,席琳和傑西互相吻彆,可在火車開動前的最後幾分鐘,席琳衝下了火車,同傑西做了約定——

一年後的同一天,他們應該在維也納重逢。

導演大喊道:“停!很好!”

拍攝結束了。

一年後,席琳會按時出現嗎?傑西會按時出現嗎?他們的創造者們也不知道答案,他們隻是把這個問題留給了觀眾。

在散夥飯上,喬琳忍不住又紅了眼圈。

“我不知道你這麼多愁善感,喬。”瑞克好笑地遞給她酒杯,試圖安撫她。

喬琳紅著眼圈,卻笑著反駁道:“那是因為我前一晚上淩晨3點才睡,今天又拍攝了整整一天,我現在的情緒控製能力差得要命!”

她向她的朋友們舉杯,“這是一次棒極了的經曆,朋友們,祝你們好運!”

他們一同笑著碰了杯。

告彆劇組後,喬琳的日程隻給了她兩天時間休養,還主要是在路上——她從維也納先飛去倫敦,然後坐火車去英國西南部的薩默賽特郡。

公司原本想給她定個短途直升機之類的行程,被她拒絕了,至少在火車上她還能睡一會兒。

等她抵達薩默賽特跟在前一天抵達的隊友們彙合後,他們就又一起出發,坐上巡演巴士前往真正的目的地格拉斯頓伯裡。

那裡將會是格拉斯頓伯裡音樂節的舉辦地,按門票銷售的情況看,不算可能會混入場地的觀眾,至少會有八萬名觀眾。

這一路上喬琳甚至有點焦慮,畢竟她已經有幾乎兩個月沒跟隊友在一起排練了,而他們絕對沒有太多時間去重溫一下技巧,就得直接為八萬名觀眾表演了。

“史蒂夫,史蒂夫,”她拉開了大巴床鋪旁的床簾,對著自己鋪位下方的史蒂夫低聲喊道,“你醒著嗎?”

史蒂夫拉開了自己的床簾,“怎麼了?”

“沒什麼……”她又躺了回去。

史蒂夫重重歎了口氣,“喬!怎麼了?”

“我有點焦慮。”

“哦,”史蒂夫鬆了口氣,“冰箱裡有健力士,去拿吧!”

喬琳嘟囔著抱怨:“我不是在要酒喝!”

“彆緊張,喬,”史蒂夫抬手拍了拍喬琳床鋪的下方,“隻要拿起吉他,你就能掌握全場!”

“我是嗎?”

喬琳皺著眉頭想。

“嗯,我是。”

她打了個哈欠,倏地睡著了。

等他們抵達格拉斯頓伯裡後,樂隊巴士駐紮在音樂節提供的後台露營區,而樂隊四人則被送去了音樂節場地附近的一個家庭旅館。

巡演經理薩姆在路上解釋說:“抱歉,各位,這周圍真的沒什麼條件很好的旅館,所以我們得跟一些其他樂隊共用一處小旅店,好處是那兒是個農場,你們可以儘情地在那兒閒逛。”

“沒什麼關係,薩姆,”喬琳擺擺手,“隻要我們的設備都能在那兒玩就行。”

薩姆口中說的旅館比喬琳想的要大,至少有20個房間,四層樓,隻是房間的條件就差很多了,跟普通的汽車旅館差不多。

好吧,出門在外,不能抱怨太多。他們現在是在為《魚缸》的發行做預熱準備,即使無薪也可能要貼錢演出,而格拉斯頓伯裡的主辦方早在半年前就預訂了他們的演出,接近七位數的演出報酬已經非常不錯了。看在報酬的份上,這點不算苦頭的苦頭也不是不能吃。

但是,顯然,跟一群即將演出的樂隊聚在一起的問題就是,總有人在練習和派對,這地方吵到爆炸。還好喬琳真的夠困,她幾乎沾枕頭就睡著了,直到晚上九點才醒。

她離開房間前去樓下的小酒吧,想在晚上找點薯片什麼的填填肚子,驚訝地發現史蒂夫和羅德居然還待在吧台附近。

“你們這群家夥不該去休息了嗎?”她隨手從史蒂夫麵前的薯片中抓了一片,塞進嘴裡的同時扭頭向酒保要了一杯金湯力。

史蒂夫揚了揚下巴,“瞧,誰在那兒。”

喬琳小小地打了個哈欠,扭頭看了一眼,戴蒙正一臉尬笑地朝她揮了揮手。

他臉上的尷尬太明顯了,以至於喬琳突然就被逗笑了。

許是見她笑了,戴蒙也放鬆了下來,他挑了挑眉,調笑道:“嗨,喬!驚喜!”

喬琳從酒保那兒接過了金湯力,坐到了他們中間,“你的樂隊也被預訂了?”

“是的,NME舞台,周日演出。我們正在為《Parklife》巡演。”

喬琳挑了挑眉,“我們在前一天!”

羅德插嘴道:“我們在金字塔舞台,你可以有空來看看我們,我們會表演新歌。”

金字塔舞台向來是格拉斯頓伯裡音樂節的主舞台,因為舞台外棚像個金字塔的形狀而得名。

戴蒙點點頭,“所以你們跟保羅·威勒同一天同一個舞台演出!”

喬琳挑了下眉,“誰?”

不是她孤陋寡聞,實在是演出的英國樂隊太多了,她搞不清楚這些人都是誰。

“他過去是果醬樂隊(the Jam)的主唱,他組建了那個樂隊,然後又解散了它。他現在一個人表演了。你知道果醬嗎?他們是個七八十年代很重要的英國樂隊,不是非常國際化,但是非常英國化。”

喬琳恍然大悟,“哦!我知道果醬!《That‘s Entertainment 》,不是嗎?”

“你知道!”戴蒙反而驚訝了起來。

喬琳笑著聳了聳肩,“我告訴過你我們最開始演出的那個酒吧,他們總是有英國樂隊和翻唱英國搖滾的樂隊表演!而且你知道我聽過很多新浪潮樂隊的,羅德也聽過很多英國樂隊。”

戴蒙笑起來,“確實是,你確實聽過不少。太多了。”

“喂,”喬琳玩笑般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