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NME》 1994年12月……(1 / 2)

《酒嗝慶典!:1994年熱門歌曲大辯論》

1994年12月17日,第24頁

是時候了!是的,這是一年一度醉酒時刻,我們從微薄的經費裡擠出了一些錢,邀請了一些特彆的流行明星,讓他們在打酒嗝的同時爭論那些讓1994年搖滾起來的歌曲!

到場的名人有:喬琳·阿普爾比,諾埃爾·蓋勒格,安迪·凱恩斯,賈維斯·卡克和賈斯汀·弗裡希曼。你的主持人:泰德·科斯拉。

酒店房間內現在非常平靜,兩個煙灰缸,一個磁帶播放器和一根已經削尖的鉛筆正擺放在桌上,而牆邊那一摞單曲正等著被評判。噓,聽,這是冷靜思考的聲音……真不錯,不是嗎?

嘉賓們正在考慮他們的酒水選擇。喬琳·阿普爾比,紫色天鵝絨樂隊的靈魂人物、主唱兼吉他手,第一個抵達。她沒怎麼猶豫,直接點了金湯力加檸檬。而現在是中午12:10分。她還額外點了傑克·丹尼爾和可樂,喲,女孩,看起來很能喝酒嗎?

接下來抵達的是Elastica的主唱賈斯汀·弗裡希曼,跟她同時來的還有Pulp的賈維斯·卡克。他們互相握了手,賈維斯點了威士忌麥克,而賈斯汀是白蘭地。它們會讓他們放鬆下來。

諾埃爾·蓋勒格,這位綠洲樂隊的吉他手、非凡的詞曲作者壓軸出場,他精準地在約定時間5分鐘前露麵了。現在是12點25分。現在我們知道了,喬琳麵前的傑克·丹尼爾和可樂屬於誰。

顯然,喬琳聲稱諾埃爾的酒水品味比他的北方俚語詞彙表更好懂。看在她是全屋唯一一個美國人的份上,他們都笑得很開心。

Therapy的安迪·凱恩斯從貝爾法斯特趕來,正宿醉的他很難受,強烈要求一杯啤酒來緩解症狀。當然,啤酒立刻送上!

來吧,是時候加入我們的搖滾辯論了!準備好了嗎?讓我們開始討論——

HOLE 《Miss World》

主持:誰喜歡Hole樂隊?

諾埃爾:等我能明白它的時候,我喜歡它。

賈斯汀:嘖……

喬琳:我顯然不是粉絲,但我不討厭它。我認識他們的主唱科特妮·洛芙,我還有她的電話,抱過她的女兒,我們曾經一起演出,這個話題對我來說有點問題。

諾埃爾:害怕留下壞印象?

喬琳:我會有個人感情加成,混蛋!(愉快地)

諾埃爾:顯然你不怕惹怒我。(玩笑式地)

喬琳:因為你人畜無害,love!(大笑)

賈斯汀:她丈夫科特死後,這歌在第二天一早就上了《The Chart Show》,這讓人覺得不對勁。

安迪:現在所有跟涅槃有關的事都有了一種不必要的重擔,不是嗎?

賈維斯:但你真的沒法把Hole的音樂跟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區分開,在她的音樂之前,她就已經因為嫁給柯特出名了。

諾埃爾:不管她嫁給誰,我隻是單純覺得這歌是狗屁。她可能是個不錯的人,而且我討厭很多人因為她的為人和她所做的事而詆毀她,但這跟音樂沒關係。它就是首爛歌,當你聽到“我是世界小姐,有人殺了我”,它真的無聊死我了,她給了她自己一個紅牌!我不喜歡Hole,但我喜歡涅槃,柯特很聰明,而且鼓手很帥!

喬琳:我不會說我喜歡這首歌,就這張專輯而言,《Violet》明顯更好,《Miss World》實在像是一種未完成版本。這不是粗糙的質感,這就是未完成。那前25秒是什麼?我不明白。這不是音樂,這是某種戲劇性的宣言。但這是張非常科特妮的專輯,在這一點上,我能理解為什麼有人理解不了歌詞的部分。

諾埃爾:你可以直接說我名字。

喬琳:好吧,我能理解諾埃爾為什麼理解不了歌詞,科特妮有她自己的問題需要處理,但這首歌不僅僅是關於藥物成癮的,還是關於女人在生活這個選美比賽裡不斷產生的自厭情緒的。我喜歡科特妮製作關於她自己的歌,這對一些需要發聲的女孩來說很重要,而且我非常痛恨人們說科特秘密製作了這張專輯,這是厭女的狗屎!當他們製作這專輯的時候,科特在巡演,而且我們一起在西雅圖等科特妮錄完專輯飛回來……彆誤會,我非常喜歡科特和涅槃,但我從未聽說過任何一個男人會把自己的功勞讓給女人,這不過是一種父權社會男性自我歸譽的狗屁幻想。如果你是科特的粉絲還相信這種鬼話,拜托,彆說你喜歡他,你在給他抹黑!但除去這個,它仍然不是首好歌,他們顯然還有更多工作要做。

主持:科特妮在你家出現過,對嗎,賈斯汀?

賈斯汀:對,那有點怪。

喬琳:發生什麼了?

賈斯汀:她在街上看見我了,在我背後大喊叫住了我,所以我請她進門喝茶,聊了聊天。那倒是挺不錯的。跟她的媒體形象比起來,她看起來還行。但是第二天她突然在四點出現在我家門口,非常生氣,尖叫著……我不得不躲起來。

諾埃爾:抱歉,但那聽起來像是癮犯了,或者是利物浦人,或者是利物浦癮君子……

喬琳:呃,她顯然確實有她的問題需要處理……

THE STONE ROSES 《Love Spreads》

安迪:我愛它!就像是Beefheat的《Clear Spot》。

諾埃爾:幾個月前我們在格拉斯頓伯裡音樂節聽過它,可安迪,它們兩個真的不像!但是,當然,我喜歡它!可話又說回來,你花了5年時間出新的專輯,它必須得好,不是嗎?太特麼的久了!沒什麼歌是值得花5年去錄的!

喬琳:真的有5年了嗎?哇,那也太久了!

諾埃爾:你喜歡的第一張石玫瑰專輯是1989年發行的!

喬琳:天呐,這也太久了,一個嬰兒都該變成小學生了!但我也真的很喜歡它,吉他的部分太棒了!如果吉他好,我可以原諒人聲的部分。我為什麼到現在都沒見過他們的吉他手呢?

賈斯汀:是的,這首歌的人聲有點太沉悶了,但我還算喜歡它。

諾埃爾:我絕對喜歡它,我隻是覺得石玫瑰這幫人居然是曼聯粉,多可惜啊!

喬琳:諾,你樂隊裡Bonehead和托尼都是曼聯的粉絲。

諾埃爾:沒錯,多可惜啊!

WHIGFIELD 《Saturday Night》

諾埃爾:我認為這首歌的製作很棒,歌詞棒極了……才不是呢!滾蛋!這就是那種你去買奶酪和巨無霸漢堡時順便聽到的那種歌!這就是那種你早上打開收音機聽到的那種會讓你立刻關掉收音機的歌!我真想站在唱片店裡,看看到底是誰在真的買這些傻X唱片!

賈維斯:我買了,我真的買了!好吧,我朋友要在周六晚上辦個派對,我是派對上的DJ,所以我買了它。它就叫《周六晚上》,對吧?

安迪:如果非要說周六晚上這個主題,我更喜歡Saxon的《The Motorcycle Song》。《Saturday Night》就是首俗氣的歐陸舞曲,太俗氣了!

賈維斯:但有的時候你需要這種簡樸的歌,因為它們很直接!

諾埃爾:滾開吧,那才不是簡樸,看看我的樂隊!

賈維斯:它當然不是一首你希望在葬禮上播放的歌,好嗎?可世界上有不同類型的音樂,有的音樂讓你思考人類,有的音樂隻是讓你微笑,我可能是這屋裡的少數派,我喜歡後者!

喬琳:但你總可以做得更好,對吧?我一直很喜歡《Hot Child in the City》,你們聽過它嗎?那才是首好歌!

THE CRANBERRIES 《Zombie》

諾埃爾:這讓我想起了我們在芝加哥的時候。我們的父母都是愛爾蘭人,孩子們喊著UDA這個,IRA那個,我們說:“你沒聽說嗎,夥計?現在一切都結束了!”對於小紅莓樂隊來說,在停火後發布這張專輯,要麼是他們太愚蠢,要麼是他們沒有勇氣與唱片公司對抗。

安迪:嗯,我來自貝爾法斯特。對於一個來自利默裡克的人來說,唱坦克和炸彈,嗯……天真是一種保守的說法。但正如諾埃爾對美國所說的,如果你推出一首名為《雙手越過路障》的曲子,他們會欣然接受。這是他們對北愛爾蘭局勢的看法,我剛從貝爾法斯特回來,這個地方永遠都是最好的。這支蔓越莓的單曲太傲慢了。

諾埃爾:這就像該死的Spandau Ballet的《Through the Barricades》一樣糟糕!

喬琳:這首歌不是關於那些爆炸襲擊的嗎?但我對你們的政治一無所知,在你們開始說美國人多蠢之前,我希望我能跳過這個話題。

安迪:這是個持續了百年的問題,對一個來自利默裡克的人來說,她見鬼的能知道什麼?

賈維斯:這就是人們從寫他們所知道的事情轉向寫‘一個問題’時所發生的事情。我猜他們受夠了被認為是迷人的、帶著民謠味道的愛爾蘭歌手,他們開始使用失真吉他,寫一些嚴肅的抒情內容。但這聽起來不對勁。

賈斯汀:我完全不喜歡小紅莓。我認為一百萬愚蠢的美國人會買這張唱片不代表它就值得你感興趣。

主持人:那為什麼他們會去買它?

賈斯汀:因為他們很愚蠢。

喬琳:不,我不認為那是愚蠢,很多英國人也買它。坦白講,《Zombie》是首有垃圾搖滾風格的歌,它不錯,而大多數美國聽眾並不真的關心其他國家的政治,他們隻是喜歡那個音樂和反暴力的主題。我甚至喜歡她用了“僵屍”這個意象,很聰明。

諾埃爾:我說過的,你人畜無害。

喬琳:嘖。(翻了個白眼)

賈維斯:美國人喜歡聲稱他們有愛爾蘭血統,那讓他們覺得自己有根。

喬琳:不管你們到底喜不喜歡這一點,坦白講,它是個事實,不是嗎?

SOUNDGARDEN 《Black Hole Sun》

諾埃爾:我完全不知道他們,但那是首好歌。而且那個MV是個劃算的東西!

喬琳:我真的很享受它,有點披頭士的風格,不是嗎?至於那個MV,它很提神。

賈斯汀:那是首糟糕的吉他獨奏。

主持:賈維斯,你怎麼看?

賈維斯:什麼?

諾埃爾:賈維斯喜歡開頭和結尾的那個空白。

賈維斯:嗯,我在這裡必須要反常規,他們是垃圾搖滾樂隊嗎?我覺得所有的垃圾搖滾樂隊都該解散。如果就像我在報紙上讀到的那樣,人們都是虛無主義的,那麼一旦有人爆了自己的頭,那麼這就是你認為世界是垃圾的最終結論。所有其他樂隊都應該收手,因為他們永遠不會做得更好。

諾埃爾:那珍珠果醬的埃迪·維達呢?

喬琳:在所有名字裡,你確實選了正確的那個名字。

GREEN DAY 《Welcome To Paradise》

賈維斯:見鬼,毫無價值!

諾埃爾:他們聲稱自己發明了朋克搖滾。

賈斯汀:我不這麼認為!

喬琳:不,我覺得這是媒體說的話,這不是他們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