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夫古德 唱唱反調的主編(1 / 2)

H*******後 若*******昭 3521 字 11個月前

整個巫師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而在意大利境內麻瓜專用的火車上,碰到同樣來自英國的巫師,概率和中彩票差不多大了。

坐在開往那不勒斯的火車上,阿尼森很快就擺脫了昏昏欲睡的狀態。在離梵蒂岡不遠的一個名叫行西的小鎮上,上來一個中年男子,恰好坐在他的對麵。

阿尼森瞟了他一眼,真是個沒有品位的家夥。

世上最俗的搭配莫過於大紅配大綠。但是一次他在佛羅倫薩的街頭,看到一個女孩,穿著明綠色的短衫和顏色稍深些的紅色窄裙,生生的穿出了少女的活力,活潑的青春氣息撲麵而來,讓人眼前一亮。

相反,這個正對他坐著的男人就是顏色搭配的失敗者。蛋黃色的襯衫加上一條淺色的牛仔褲。過於鮮明的色彩非但沒有使他年輕,反而提醒人們他的歲數。長得有些對眼,加上蓬在肩頭的棉花糖一般的白頭發。有些顏控的他不願意搭理他,自顧自的闔上眼睛,打算再眯一會兒。

“你是巫師吧。”對麵的男人說話了,效果奇好,頓時讓他精神了。

“什麼?”阿尼森坐直了身子,這會兒開始仔細的打量對方了。英語帶些蘇格蘭的口音,眼神渙散,從脖子處隱隱能看到一個金色的鏈子。身後背著個破舊的粉紅色的旅行包。

“你肯定是個巫師,當然了,我也是。”他拿起原本放在台桌上的四角帽,將它戴在頭上,帽子上掛的長長的穗子直垂到鼻子前麵。

“恩?”

阿尼森打算繼續裝傻。他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泄漏了身份。有些緊張的他慢慢的伸進大衣口袋中,那裡麵放著一把手槍。

“好警惕啊,年輕人。”男人打開了那個有些破損的背包,在裡麵翻了半天,拿出了一根棍子揮揮,在半空中寫下了一排金光閃閃的字:謝諾菲留斯•洛夫古德。

“瞧,這是我的名字。”洛夫古德朝著他呲牙一笑,而後將魔杖塞回進旅行包裡。

“原來是洛夫古德先生啊,不知道你怎麼認出我是巫師?”洛夫古德,這個名字貌似在哪裡聽過。這個想法在他腦中一晃而過,他現在更關心自己身份泄露的原因。

“當然是靠鼻子了。老遠我就聞到了巫師的氣味。”洛夫古德小狗似的抽動著鼻子,給他做了個示範。

“氣味,我記得你剛才說你是巫師。”阿尼森壓根就不信這個無厘頭的答案。那些能辨彆出巫師的神奇生物,靠得是對魔力的感應程度。除非眼前這個不著調的男人是某個人型生物,要不他根本就不可能憑借著鼻子來分辨魔力磁場的強弱。

“不錯,我就是巫師。”洛夫古德高高的揚起下巴,聲音卻壓低了。兩個眼珠從這個角度看靠得更近了,都快成鬥雞眼了。

看著他一副萬事皆在他意料之中的樣子,阿尼森心中歎了口氣,知道暫時問不出原因了。

“我叫阿尼森•米勒,很高興認識你。”

這個時候,洛夫古德反而沒有搭腔。他再次開始翻他的旅行包,片刻後從中掏出幾張羊皮紙和一副眼鏡。然後將那副鏡片看起來很臟的眼睛戴上,開始裝模作樣的去看那幾張羊皮紙。

哼,故弄玄虛。阿尼森心中不屑的想著。就算對方是巫師又能怎麼樣,還不如自己和保羅那些麻瓜們相處愉快呢。他不會以為因為巫師是稀少種族,所以大家該互幫互助,相親相愛。看看伏地魔和鄧布利多吧,那倆頂多是相愛相殺。

想到這裡,阿尼森再次閉上眼睛,不過這次卻沒有什麼睡意了。由於巫師界法律的不健全,他一直將那些一言不合便拔杖相向殺傷力又很大的巫師列為危險人物。麻瓜雖然也可以帶槍,不過正常人很少能因為一點衝突就拔槍打人的。可巫師就說不準了。

當年在學校的時候,他就得小心不要被卷入學院衝突中去。赫奇帕奇有赫奇帕奇的好處,老師對學業要求不高,離廚房近食物多,同學愛八卦聊天,說到底和一般的麻瓜大學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分彆。但是格蘭芬多和斯萊特林的人就屬於大大危險的範圍了。

先不說格蘭芬多,斯萊特林是他回避的學院,那裡的人基本上都是貴族。給他的感覺就處於不同次元的生物。穿著打扮,說話構詞,就連走路的派頭都像是從曆史中埋藏了多年的文物。當然了,尼采乖乖是個例外,他是阿尼森在所有斯萊特林中唯一能說的上話的。

格蘭芬多的女生還好,比較正常。男的有一部分就是戰神附體,時時刻刻都要去挑戰斯萊特林的底線。一個巴掌拍不響,平時明明孤高的斯萊特林,在碰到格蘭芬多後,就拋去了一切的矜持。天雷勾地火般上演全武行。

而作為一個赫奇帕奇,隻要做到在小規模戰鬥打響前,能準確迅速的撤離戰場,就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