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了銀子,周立辰打了壺酒,賣了一小塊豬肉,樂嗬嗬地往家走。
這裡一般百姓,吃雞是夢想,吃肉是奢侈,一年難得吃上幾次。就連張老板,在這鎮上也算有點小錢的人家,這一個月的午餐,除了發工錢那天,菜裡混著幾條肉絲,二個孩子搶著吃,被張老板訓罵了幾句沒規矩。
也是,幾個發育中的孩子,壯的跟牛似的夥計,這肉要買多少才夠?周立辰也能理解。
來這裡第一次拿工錢做了衣物沒舍得買,往日喜歡葷腥的周立辰這次實在忍不住了,快二個月了,都沒嘗過一口肉,每每走過餐館聞到肉香,就覺得失去了力道,連路也走不動。
雖說隻是半個拳頭大的塊肉,周立辰花了幾個小時熬著,吃不了多少肉,可以喝上一碗肉湯。小小的木屋裡充滿了肉香,肚子餓地咕咕叫,可誰也不開口說吃飯。
江威益手裡編著籃子,不時地吸著鼻子,周立辰看著好笑,想逗趣幾句,想想自己和尚又不是這樣。
將縮地小小的肉塊用醬油紅燒,切了片,二人坐了下來。
“還不趁熱喝了。”男人哪有不喜歡吃肉的,周立辰夾了塊肉塞進嘴裡,津津有味的嚼著,捧起碗吹著,湊近鼻子聞了聞,喝一口,添添唇,看著江威益淡淡地麵容難得動容,貪婪地注視著那碗肉,忍不住說了句。
“主~子,我~我~~也能吃?”目光直直地瞪著肉湯,江威益咽著幾乎溢出來的口水,小心翼翼地問著,目光卻不舍得離開肉湯。
“要不想喝彆勉強著。”故意說著,周立辰仰頭一口喝完手裡的湯,感歎了句∶“這錢還得多掙些。”
“我~喝。”江威益趕緊端上碗往嘴裡送,被還燙著的湯嗆一口,一陣咳嗽,捧著碗的手劇烈地抖了起來
“笨蛋,以為我會搶你的。”,江威益那碗一直沒動,還挺燙的,周立辰趕緊接過碗,吹了幾下遞了回去∶“喝一點先和一下口,等適應了溫度,才行。”
江威益怔怔地盯了周立辰一會,才慢慢吹開了浮著的一層油,喝了口。看看周立辰望著自己,臉頰微微紅了起來。
這一夜,江威益做了惡夢,半夜手舞作蹈,斷斷續續喊叫罵著什麼,嚇地周立辰呆愣地看了半天,以為那毒藥又發作了。
“阿益,你怎麼了?哪裡不舒服?”一起過了二個月,雖然看出和那日毒發的情景不一樣,周立辰擔心地拍醒了江威益。
江威益迷糊地醒來,愣愣地發著呆,凶狠地瞪著眼睛,許久,通紅地雙目緩緩溢出了晶瑩,滴滴落下,看得周立辰心頭一陣辛酸。
“不怕,有我在,有主子在。”一把摟住江威益,慢慢地安撫著∶“這是家裡,沒彆人,睡吧,醒來就好了。”
江威益不記得自己何時吃過肉了,隱約記得很小的時候,有過不愁吃的閒散日子。五六歲大時,不知為何,伺爹被趕了出門。抱著還不會走路的弟弟,拉著自己,伺爹跪著求著,還是無奈。
祖外爺收留了三人,可家裡又破又小,根本沒地方可以睡覺,鋪著草席擠了幾個晚上,伺爹便領著二人找了個山地、搭了個茅棚。
伺爹白天幫人打工,晚上編籃子,小小的江威益每天一早扛著去集市賣。
伺爹規矩大,對兄弟二人很嚴厲,再艱苦也堅持送江威益去學堂上學。
十三歲那年,家裡突然來人,說是買下了弟弟。伺爹傷心欲絕,江威益不服問到城署,白紙黑字,原來伺爹是那家人的寵伺,雖然被趕了出來,還是算那家的人。怎麼都沒想到那麼多年過去了,沒吃用那家一個銅板,弟弟卻不明不白地被賣了。江威益忍不住了,找到所謂是自己爹的人,求過罵過,都無法能挽回弟弟的命運。
妻妾必須有正規婚嫁手續,而寵伺幾乎和奴隸差不多,隻是差個身份。寵伺的孩子,如若不被認可和家奴沒有兩樣。
為了贖回自己的孩子,伺爹日夜不停地做工,傷心勞累,終於扔下了十五歲的江威益,臨終時反複叮嚀著江威益∶找到弟弟,要找到弟弟,一定要贖回來。
靠掙錢是不可能贖回弟弟的,想設法到官場做事,卻因為掛在所謂爹家裡的身份,不僅連自己都無法保證自由,難保哪一天也被賣了。於是舍去了草棚,到處流浪,尋找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