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我想到,我的照片被他們拿走了。便不顧周邊人阻撓,瘋狂的拍門。來了一個反動派:“拍什麼,你想乾什麼?”他一邊說一邊遠離,似乎是害怕沾上我們這群“牛鬼蛇神”的氣息。
“你們拿我的那張照片在哪?”
“你還好意思提,真不要臉,呸。那種照片,肯定是交到□□小組啊。”
話沒說完,一群造反派前來,但他們不是呀,我去批鬥的,而是去讓我接受審判的。
“朱降,你和這國民黨軍官的兒子是什麼關係?”
“我都說了,愛人關係。”我從容不迫,等待著屬於我的審判。
“無恥,保留這種照片,還大言不慚,不是反動是什麼。來人,把他帶到牛棚先關一周,再判入獄10年 ”
我親眼看到那張照片,被反動派們用烈火焚燒。那帶著笑容的少年,隨之永遠的離開了我的世界。
原來,愛一個人,也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