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委托人顯然不願意配合(1 / 2)

“8月1日晚19時32分,有人在哥譚皇家酒店二樓B103號房內發現了死者海倫·夏普的屍體。”

“死因是捂壓口鼻導致的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在晚19時10分前後。”

金色的律師徽章後,證物檔案裡多出一樣東西。

海倫·夏普的解剖記錄:死亡時刻是8月1日的19時10分前後。死因是呼吸道阻塞,機械性窒息。

右上角有一張死者的證件照,金發女孩冷冷地凝視艾瑪麗絲。

“被告——達米安·韋恩,在事件發生時身處案發現場,是最後一個與死者共處的人。檢方已準備好他犯案的證據。”

檢察官是一個帶著無框眼鏡的中年男人,平平無奇,看不出任何特點。

他極為刻意地向艾瑪麗絲看了一眼:“現在傳喚第一位證人入庭。”

一位黑發棕眼的女警站上證人席,她神色頗有些不耐煩,一隻手插在軍用風衣的口袋裡,又抽回來。

“芮妮·蒙托亞,來自哥譚重案組。我參與了海倫·夏普案的現場勘察。”

檢察官的眉頭微微一皺,似乎對芮妮桀驁不馴的態度很不滿意。

但他還是說:“蒙托亞警官,請你開始說明事件。”

芮妮的手僵硬地垂在身側,她向被告席上的達米安飛去一個眼神,轉向審判台。

“海倫生前最後一次出現在人前是晚上6點40。她委托她的朋友凱莉給被告傳話,請他去皇家酒店B103號房碰麵。

凱莉把被告帶去B103號房門口後離開了,接近一個小時後,人們在房間裡發現了海倫的屍體。”

“可憐的女孩。”檢察官做作地搖頭,隨即正色,“被告是那段時間裡唯一一個見過死者的人。毋庸置疑,小韋恩先生擁有最大的嫌疑。”

不對。

艾瑪麗絲提出質疑:“這隻能證明被告在死者死前見過死者,不能證明被告就是凶手。”

“當然不止如此,”檢查官輕蔑的眼神掃過來,“我們有關鍵性證據。”

證物檔案的第三個格子中收入一段錄像。錄像有兩個主角,達米安和死者海倫。

前者眉頭一挑,將一個高爾夫球拿在手裡拋了拋,猛地砸向鏡頭。後者仰躺在地毯上,臉歪向另一邊,脖子上華麗的絲巾胡亂塞進領口。

你認罪吧。艾瑪麗絲冷汗涔涔。

她現在開始研究菜譜,還趕得上去拘留所給她的委托人送入獄前最後一餐。

芮妮解釋道:“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一個小座鐘,裡麵藏了一個針孔攝像頭,兩者都損壞嚴重。這段錄像是修複後的結果。”

檢察官得意洋洋:“答案很明確,我們聰明的凶手發現了藏在座鐘裡的小秘密。他弄壞了座鐘和攝像頭,卻沒想到我們能把錄像修複還原。”

不管怎麼想,把攝像頭扯出來帶走才最安全的選擇。而雙手抱胸、臉色不忿的達米安看上去是一個聰明小孩。

“他為什麼不帶走攝像頭?”艾瑪麗絲問,“這樣就不會留下證據。”

“誰知道呢,”檢察官輕佻地道,“可能他沒想那麼多,可能他忘了。”

艾瑪麗絲聽到一聲響亮的嗤笑,來自被告席上的達米安。

她的委托人馬上就要翻過被告席來掐檢察官的脖子了,阻擋在檢察官和悲慘命運之間的人隻有艾瑪麗絲。

她眨了眨眼,看到設置界麵的風之魔法。

“理智仔細地分析案情對你們來說有點太過於專業了,”踩著箱子的被告冷笑,“你們站上法庭前應該先去下水道審判幾隻老鼠——”

“——異議!”

一聲驚天大喝,全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艾瑪麗絲身上。

她的冷汗和腦袋上的血嘩嘩直流,指著檢察官鼻子的左手還沒來得及收回去。她根本控製不住自己的動作。

有沒有人來救救她!

“檢察官先生,”艾瑪麗絲硬著頭皮,“我想知道座鐘裡的針孔攝像頭是誰放的,你們調查過這件事嗎?”

“這個問題很重要嗎?”檢察官推了推眼睛。

“我認為很重要,請你回答。”

如果說剛剛發生的事讓艾瑪麗絲有所領悟,那她一定是明白了自己失憶但沒有腦震蕩的原因——頭硬。

檢察官沒有說話,他不願回答。

但沉默沒有延續,芮妮忽然開口道:“我們查到了購買記錄,三天前,死者海倫購買了它。想必在座鐘裡安裝針孔攝像頭的人也是她。”

艾瑪麗絲若有所思,法官尷尬地咳嗽一聲,“證人,下次請先彙報證物的詳細情況。”

芮妮臉上露出冷峻的譏諷,她唇角微勾,“好檢察官告訴我,隻說該說的部分,多餘的事情沒有人問就不要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檢察官乾巴巴地解釋。

他觀察著法官的臉色,發現對方沒有責怪他的意思,檢察官的思緒重新活泛起來。

“死者購買了針孔攝像頭,這件事和本案沒有任何關聯。結果依舊沒有改變,凶手是小韋恩先生。”

“——異議!”

場內目光的交點處,艾瑪麗絲額頭冒汗——或者冒血。

她再也不會用“風之魔法”了!

勇敢的辯護人雙手猛地拍桌,整座法庭都為之一震,看不見的瓦礫從天花板上掉下來。她額頭上的血流得更歡快了。

很奇怪嗎?

世界上就是有律師靠拍桌子來虛張聲勢。

“我們在討論的正是本案的關鍵!”艾瑪麗絲環視一周,“這段錄像並不能證明死者當時已經遇害。”

“有一種可能,錄像發生時,死者還活著!”

“她在法庭上拍桌啊,沒有人在意這點嗎?”檢察官怪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