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想讓你高興。(2 / 2)

冷空氣 空殼麵包 9677 字 10個月前

*

亞熱帶城市的夏夜漫漫,季風吹得難以捉摸。

短短一瞬,驟晴驟陰。夜雨急落,驚得山中鳥飛蟲散,遊人避也避不過。

綠蔭掩映的隱蔽處,孤零零泊著一輛黑色的車。

車廂封閉、鬱熱、潮濕。搖搖晃晃,飄飄蕩蕩。猶如唯一一隻可在暴風雨中渡人的舟。

血液滾燙地從心臟泵送。皮膚燃起澆不滅的火,又苦,又濃烈。令她忍不住淚意往始作俑者肩上踹一腳,色厲內荏地斥責:“……不許這麼重!”

霍決目光灼亮,身上都是硬邦邦的腱子肉,踢也踢不動。手如鐐銬沉沉捏痛她腳踝,冷酷回道:“隻有很重,或者沒有。”

他的手上青筋突起,像樹的脈絡。捂住她口鼻,遮蔽她呼吸,又源源不絕向她輸送氧氣,支撐她的軀殼與魂靈。

那串白奇楠念珠隨著輕撫的動作向後退,時聞不願出聲,乾脆一口咬住他手腕處的刺青。

胃裡蝴蝶飛舞。

西裝墊在身下,花被壓爛了。

她茫然揪他短發。

灰色雨滴砸在透明的全景天窗上,外麵風雨琳琅,亦將車裡的人濕淋淋澆透。

最後一道閃電劈落,白光炸裂,有什麼東西冰冰涼涼,不容拒絕地圈到她左腕上。

隨之而來的是掌心的熱,與一記綿長的吻。

時聞輕微失焦地抬眼望。

翠蘊琛寶,絕代風華。

——是當年定下婚約,時家收下的那枚翡翠玉鐲。

霍決不知從哪裡將它尋了回來。

寬大的右手攥緊她,猶如攥著一枚鳥雀脆弱的心臟。念珠與玉鐲敲在一處,發出低沉的鳴音。

“問我。”他嗓音沙啞,高挺的鼻尖帶著曖昧的水漬,蹭在她腮頰上。

時聞低低抽.氣,腦子轉得很慢,接收與反應都遲鈍。

問什麼。

問了,又有幾句真話。

心裡有刺,就算得到答案,也終究會疑心揣測。

“……不想。”她困倦地彆開臉,話都懶說。

“那就隨便講些敷衍我的廢話。”

霍決細細密密吻她的臉,嗅她的氣息,以一種令人戰栗的虔誠向她攫取,又居高臨下地向她乞求,“說你想我。討厭我。恨我也好。bb,不要不理我,跟我說說話。”

仿若吸了一朵烏雲入肺,滿滿漲漲,在胸腔裡急急化雨漫溢。

分明有什麼要說的。這一幕,這一刻。

——“你利用我。”

她本能地想要離得遠遠的,又無可避免地想要控訴。

——“你反複無常。”

——“扔掉了,又想撿起來。”

——“你冷血。”

——“模仿彆人的愛。”

——“假裝在乎。假裝不在乎。”

——“你將人當作可供實驗的動物。”

她分明知道他在偽裝。

知道他沒有自責、愧歉,沒有道德感,也不受情感的支配。

她知道他一切行為都是受利益與權力驅使。知道他對自己的占有,是受到荷爾蒙、費洛蒙以及催產素影響所造成的愛的假象。

她知道他是一個生病的暴.徒。

但時聞嘴唇囁嚅著,欲言又止,最後還是什麼都沒說出來,隻苦澀地在唇齒間咀嚼吐出他的名字。

“霍決。”

她指骨發白用力撐在他肩上,不知是要抱緊,還是要推開,“……你真是個徹頭徹尾的混蛋。”

雷聲遠而虛無。

霍決在閃電的間隙裡久久注視著她,表情很馴服,又隱隱帶著不受控製的邪氣。他將臉靠在她肩膀上,將她嵌進懷裡,與她抱得密不可分。

仿佛他們本應如此。

本來如此。

“你丟掉的,我會一樣一樣幫你找回來。”

他的歎息沉沉,透過胸腔與骨頭傳過來,震得她耳指尖都發麻。

就像五歲時,他們一起手牽手去到城市邊緣的黑沙灘看日落。他分明找不到回家的路,但他還是這樣對她說:

——“It’s time to call it a day and head home.”

“帶你回家,好不好?”

*

這是一道注定無法補缺的填空題。

時聞終究還是沒有說“好”。

夜晚結束,她還是回到她臨時租住的公寓裡。

雨反反複複下了又停,輿論持續發酵,時聞看著屏幕上滾動的信息,繼續耐心地等。

那天霍決來找她,她說在“等人”,並非隨口搪塞。

一周後,她終於在一場裝置藝術展上,等到了沈歌。

展館坐落於港口文化創意園,一座澄澈通透的玻璃建築,是沈歌名下的產業。

工作日人流不多,時聞按時赴約,被引入建築深處。

白色與陽光消弭了區域與區域之間的阻礙,事實證明,隻是視覺如此。

她走過一道外表瞧不出端倪的安檢門,儀器報警般滴滴作響。

沈歌淡妝素衣,站在一幅畫底下看她,向她微笑致意,“抱歉,以防萬一。”

是防備她監聽偷錄。

“理解。”時聞十分配合,將隨身的雙肩包、手機等物件都放到一邊,耳環配飾也一並摘下,安然無恙過了第二道檢查。

沈歌款款步向前,請她落座,和氣道:“見你一麵,真是不容易。”

時聞假模假式客氣一笑。

沈歌是沈夷吾與第一任亡妻所生,長相端方,氣質穩重,年長沈釗近十歲。

與沈釗這種資質不上不下、被硬拱上去的混子不同。沈歌在生意場上精明強乾,頗有手腕,隻是礙於沈夷吾男尊女卑的舊觀念,能力不怎麼受重視。

“越來越漂亮了。”她沒什麼高高在上的架子,對待時聞像對鄰家妹妹般,態度自然友好,“怪不得周燁寅那小子對你念念不忘,在你身上吃了虧,被Lawrence教訓了那麼慘一頓,也不敢跟家裡坦白。”

“謝謝。”時聞禮貌道,“雖然聽起來不像誇獎。”

“真心實意。”沈歌坐在對麵,姿態落落大方,“不過漂亮於你而言,也不是最值得一提的優點。”

“聽聞你現在在易覺新聞任職?昨夜匆忙翻了幾篇你寫的報道,讀到許多熟悉的事,想來你平日裡對沈氏與周氏也是多有關心。反倒是我們慚愧,近幾年太過疏忽,都不知道你回了雲城。”

“回來不久,工作調動。”時聞態度不卑不亢,“無名小卒,也不值得什麼關心。”

沈歌親自沏了一壺紅茶,將骨瓷茶杯輕放至她麵前,“回來不久,就能趕上這麼多新聞?”

“運氣。”時聞倦了場麵話,直切主題,“當下最值得關心的新聞還是周氏和沈氏,沈釗在拘留所裡情況還好嗎?”

“吃了點苦。”沈歌耐人尋味地笑了笑,“燁寅幫他承擔了許多。”

“稱職的表弟。不枉沈氏多年來對周氏的幫襯。”時聞看起來並不意外,“不過證據確鑿,旁人再怎麼往身上攬罪,沈釗也逃不脫刑事指控。”

“刑罰能減一點是一點。律師的作用不就是這個麼。”沈歌從容道,“重罪到輕罪,輕罪到緩刑,等這段時間公眾的熱情過去了,後續一切都有可操作的空間。”

這也是時聞沒有第一時間讓小胖打110報警的原因。

沈氏做灰色產業起家,黑白二道均有人脈,就算他們的保護傘沈亞雷已然調離雲城,難保不留下餘威。

她先給費詡打電話,是看中費詡初到職不久,派係尚不明顯,人品也相對清白可靠。無論刑警支隊那邊如何行動,緝毒支隊都一定會及時趕到,確保小胖可以拍到抓捕現場的照片。

“也算某種意義上的得心應手。”時聞平靜道,“去年從M酒店跳下來的那個小明星,你們不也是這樣操作的麼?”

提及此事,沈歌罕見地沒有即刻應答,隻略挑了挑眉,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對方不接腔,時聞也沒有揪著這個話題深究,隻瞧不出意味地笑了笑,“不過沈釗出事,我原本還以為你會樂見其成。”

“何以見得?”沈歌沉著應對,“他再怎麼不成器,也是我的血緣弟弟。”

“在股權和實際控製權麵前,談親情,不是什麼明智選擇,也不像你的風格。”

“我自認不是什麼鐵石心腸的人。而且沈氏的內部架構,也比外界想象的要穩固許多。”

“你是指,把你這個執行總裁踢出局也無關緊要——的那種穩固?”

沈歌詭異地沉默半晌,又笑了,向前傾了傾身體,手掌支著下巴仔細打量她,“這種程度的離間計,恐怕對我不起作用。”

“無意冒犯。”時聞聳了聳肩,“隻是有點意外,沒想到一直腥風血雨的異母姐弟,在最該落井下石的時候,反而會選擇同舟共濟。”

沈歌搖頭笑道:“沈氏受創,於我無益。”

“沈釗當遺囑第一順位,也於你無益。”

“家父身體還算康健,現在談這些,為時尚早。”

不過是粉飾太平的托辭罷了。

錢在哪裡,心就在哪裡。這句話適用於世界上所有關係。

有底蘊的富豪家族最是未雨綢繆。培養接班人,哪個不是早早定下人選。看沈氏現今的集團板塊與股權架構,沈夷吾明顯要讓現任妻子的兒子接班。

“沈伯伯這重男輕女的思想真該改一改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哪一位更適合挑大梁。”時聞不緊不慢道,“姐姐您這幾年這麼著急招婿入贅,有了子嗣就又即刻離婚,不就是為了更長久、更穩定地留在沈氏的核心管理層麼?結果卻被下放到了毫無前景的子公司,早些年那些業績都成了墊腳的,平白無故給沈釗鋪路了。”

“還是那句。我姓沈,覆巢毀卵,於我無益。”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情況再壞,左右不過換個人掌舵罷了。”

“時聞,不要做超出自己掌控的事情。”沈歌眼神微變,口吻像一位長輩般,親切而循循善誘。

“我知道Lawrence最近與你走得近,也知道你們從前感情深。但我不認為,他會為了你,而放棄沈氏投資49%的股權。就像五年前,他不會為了你,而選擇隱瞞許朝誠的行蹤,放棄與沈氏的交易。”

她提醒她:“Lawrence現在根基未穩,前有三房步步緊逼,後有李氏虎視眈眈,犯不得多少錯的。”

“我知道他不會。”時聞麵不改色,“他有他的目的。我也從來沒有寄希望於他。”

沈歌意外地抬了抬眼,“你手裡還有什麼?如果隻是這些,不值得你這樣莽撞。”

“這取決於沈夷吾當年,對許叔叔做過什麼。”

“很遺憾,許朝誠早已不在了。”

“是。”時聞直直看向她,“但故意殺人罪的追訴時效,還沒有過。”

“他的死,警方定性為自殺。”沈歌頓了頓,換了一副更為柔和的腔調,“你要知道,父親當年心慈手軟放了你走,不與你計較,是看在霍贇的份上。”

“不是看在證據全毀的份上?”時聞不甚領情地笑,“剩我一個,不足為慮,放走便放走了。”

“他信佛,沒有你想的那麼心狠,近些年來,也常常為以前做事太絕而後悔。他放你走,一是感念與時叔叔舊時交情。二是霍贇那樣的身份,他主動來求,他不可能不答應。”

沈歌神色如常,語氣像威脅般輕輕沉下去,“隻是這一次,你要是再犯什麼錯,可就再沒有第二個霍贇,放棄一切來替你求情、帶你離開了。”

時聞冷冷瞧她,沒有立即說話。薄薄的肩上承載著玻璃牆外透進來的日光,像一枝沉默而妍麗的野薔薇。

沈歌重新端起骨瓷杯,微笑回視她的目光,“說起來,我或許還該叫你一聲弟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