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氏頷首:“但願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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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時屠氏的私心,安排卻漣漪住的如意院和沈酩殷的既霞軒隔得很近,近到後麵喊一嗓子前麵就能聽個十成十。
從正廳去往既霞軒的路上卻漣漪腦中的千絲萬縷就沒從那三個字上繞開過。
上一世那人的生命停在二十二歲,剛過完生辰不過七日,而現在她即將看見的,是十八歲的沈酩殷,是那個鮮衣怒馬的青蔥少年郎。
又垂著腦袋看了看手裡裝著紫毫筆的精致木盒,她不自覺笑出來。
在外人眼中,沈酩殷寫得一手鬼畫符,曾經還被某個大人物笑話說拿根樹枝叉子寫的都比他好,但那些人不知道,他的字一點都不輸他的人。
清逸出塵,傲霜鬥雪。
隻是他這個人有時候太不正經,覺得板板正正的字亮給彆人看沒意思,非得裝拙,正因為如此,在後來科考時那副字字如遊龍的文章甚至被考官說不是他寫的,是找了代筆。
當時他隻能無奈又恭順地當著那群人的麵又寫了一遍,這才算是結束了他荒唐的鬼畫符字跡。
想得入神,卻漣漪沒注意到前麵陡然出現的玄青身影,一個不留神就直直撞了上去。
起初還以為是堵牆,但當她後退兩步摸了摸鼻子和腦門,不疼。
“郡主還真是恣意妄為,說撞就撞上來了,倒是不見外。”
男人的音色冷冽熟悉,沒有聽出裡麵的諷刺,卻漣漪興衝衝地抬頭。
果然是沈酩殷。
色澤濃烈的桃花眸,形似遠山邊廓的眉峰,尤其是那顆落於眉心的紅痣,仿佛是千裡雪色中唯一的火梅。
沈酩殷的長相是非常具有辨識度的,雖不至於攻擊性強,卻也是過目難忘,尤其是他笑起來時,真真可稱得上是一句“浩如玉樹臨風前”。
眼下他就在笑,不過卻是刺骨的笑。
陌生的感覺席卷全身,卻漣漪能清楚感知到眼前這人與她記憶中的不同,這麼冷冰冰的笑,真的是沈酩殷嗎。
心臟的躍動快了幾分,她手忙腳亂地拿出盒中的紫毫筆,脆生生地說道:“屠姨母說你走得急,忘了拿。”
“多謝郡主。”無波無瀾的一句話,聽不出什麼情緒。
這樣的沈酩殷在卻漣漪看來太過奇怪,看著他將紫毫筆拿起,她試探地開口問道:“你是不是很緊張啊?”
沈酩殷沒接話。
而他的沉默,在卻漣漪眼裡倒是成了默認,覺得自己猜對了,她急忙又說:“科考而已,你這麼聰明,那些試題肯定難不倒……”
“郡主,”兀得,一直居高臨下看她表演的男人終於出聲打斷了他,隻是說出來的話,格外不中聽:“我自己的事情,就不勞煩郡主多惦念了。”
“還是說郡主把我當成了一個街邊的小貓小狗,覺得無聊了就來逗趣兩句?”
周圍靜悄悄的,隻有時不時風過葉隙的沙沙聲。
不可思議地瞪大了眼睛,好看的柳葉眉接連皺起,卻漣漪甚至懷疑現在是不是還在夢裡。
向來風輕雲淡的沈酩殷,居然會說出這種為了挖苦彆人連自己都不放過的話,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她磕巴道:“我、我不是這個意思,我隻是想關心你……”
“郡主還是彆關心我了。”
沈酩殷又笑了,隻是那寒冷的笑意不達眼底,像是一塊沉入深海的冰棺,根本不等觸碰,光靠近就把人凍得直哆嗦:“我不過一介庸人,哪裡配得到郡主的關心呢。”
似是厭煩了這種交談,他不耐煩地落下最後一句:“沈某自認資質淺薄,就不在這裡礙郡主您的眼了,告退。”
最後一個字塵埃落定,沈酩殷毫不留戀地轉身離開,步子雖又急又快卻不淩亂,如他現在的心境一般。
待卻漣漪呆呆地張口呢喃時,早就瞧不到他的身影了。
前世的記憶像是海浪般一茬一茬打來,將原本空蕩蕩的心悉數填滿,塞得滿滿當當。而那裡麵,都是沈酩殷。
從初見算起,他們認識了整整七年,那年她十一歲,為了救太子飛身入水,太子倒是上了岸安然無恙,她卻因為雙腳抽筋一個勁兒地撲騰就是劃不動水,那時候,就是他救了她。
可她太蠢了,直到後來搬入沈家,與他所住之處隻有一牆之隔,卻也裝聾作啞地不去回應他的心思。
直到後來,甚是利用他的感情做儘壞事。
越想腦袋越疼,卻漣漪咬緊牙關逼迫著停下。
腦中閃過一道白光,她猛然想起前世的這個時候,當時沈酩殷在太傅家跟太傅的小兒子不知道因為原因打了一架,雖然打贏了,卻因為這件事挨了齊雲侯一頓教訓。
所以,他是因為這件事影響情緒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