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 用我的命換。(2 / 2)

時雨 片帆沙岸 6571 字 11個月前

嬌小的,蒼白的。麵無血色,還紅著眼睛。

怎麼看,都是你更危險吧。

想到這裡,吉霄不再開玩笑,安撫方知雨:“你為什麼覺得我會輕生?”

“因為小葉說他訂婚了,加上你有前科。”

方知雨說著,道出那些她聽過上百次的傳聞:“去年你就為小葉跳過樓,摔壞了頭,還失憶,隻不過是失個戀……”

“我是失憶了,”吉霄打斷她,“但我不是失戀,而且我是墜樓,不是跳樓,不小心掉下去的,明白嗎?”

方知雨不明白,仍是一臉擔心。

“不是,我到底哪裡像要輕生的人?”吉霄不解,“我人美心善身體健康,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還不愁錢花。正當行樂的年紀,隻怕時間不夠,跳哪門子的樓?”

“……”

“好啦,你先彆那麼緊張。稍稍放一下手,讓我脫個外套總可以?”

確實,要是她繼續這樣拉扯著對方,吉霄是脫不下外套來。

邏輯通順,她便聽了進去。放手了才來奇怪,這人脫什麼外套?

“你很熱嗎?”問她,“明明在下雨。”

“不熱啊。”吉霄一邊拉下拉鏈一邊答,“而且現在下的也不是雨,是雪。”

對啊,下雪了。

被攪進這番波折,她都沒注意到,雪正越下越大。

“既然你不熱,為什麼脫外套?”

對方沒有即刻回答這一題,隻是直接把脫下的黑色羽絨服披到方知雨身上,將她整個裹住:

“因為你看起來很冷。”

這件長款羽絨服她自己穿就英姿颯爽,合適得不得了。被眼前這個矮她不少的短發女人穿著,卻一點撐不起台型,像披著一張大毯子。那樣子有點好笑,卻又多少有些招人愛憐。

怎麼形容她呢?就好像是剛從野外救回的小動物。還受著傷,形容驚懼。

對她的好意,小動物卻不領情:“我不冷!吉小姐,你自己穿!”

吉霄的對策倒也直接,一句話就把對方製服:

“你敢脫,我就跳下去。”

再沒了抵抗。

真是。連單純這一點也跟小動物很像。

心情不壞,便沒能忍住,伸出手幫眼前人把外套穿好。給她拉起拉鏈,還要理理她的短發。

“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

氣氛都鋪陳到這個地步了,這麼簡單的問題卻還是令裹在羽絨服裡的人升起防備,滿臉警惕地看著她。就像小鹿看獵人。

吉霄隻得繼續打探:“你叫我吉小姐,說明你認得我,是公司裡的人,對嗎?”

一邊說,一邊撈起衣帽幫方知雨戴上——

這樣就對了。看起來暖和多了。

“可你為什麼不叫我的花名?”吉霄變著方法問話,以求撬開她的金口,“入職沒培訓嗎,我們的企業文化?不談職級、不管年齡,隻叫花名,大家都是平等的。”

方知雨依然不說話,但她想,她一個打雜的,怎麼可能跟吉霄平等。多少門店是這個人開起來的?所以她瘋,也瘋得橫行無阻。

“還是說你是酒店員工?那你怎麼知道我名字的?像你這樣打聽客人的隱私是可以的嗎?不行,我得去投訴你……”

明知是在激她,卻還是怕這個人待會兒真去找酒店撒酒瘋。方知雨終於沒法繼續沉默,打斷吉霄:

“我是跟你一個公司的!也知道你的花名,隻是我不太習慣叫。”

“為什麼不習慣?”

“……因為不常看到你們區域上的人,感覺不熟悉。”

“就是不熟悉才要認識啊,”吉霄說,“不過,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

“……是啊。”

“在哪?”

方知雨暼吉霄一眼,又立刻垂眸:“在總部……”說完又補充,“我是行政部的。”

“行政部?”吉霄不信,“怎麼可能?我回總部都會去行政部,沒見過你。”

“你前天來我們部門,我給你端的咖啡。”

“……是嗎,”吉霄尷尬,“你可不能怪我不認人……”

後話還沒講,先聽方知雨熟門熟路地幫她找補:“嗯,因為你有失憶症。”

“哈哈,是啊。”

說起這個,方知雨就忍不住疑心。見她醉了,直接逮住機會問本尊:

“人……真的會失憶?”

“當然啦!”本尊信誓坦坦。

“具體怎麼個失憶法……不記得意外發生那時的事?”

“不止哦,”吉霄告訴她,“還有以前一些事也是空白的。甚至到現在我都還會時不時斷片,隻要失憶症發作。”

本人蓋章了,方知雨卻仍然滿心質疑。畢竟這種怪病,她平生從未聽聞。按照她的經驗看來,人隻要還活著,就總會康複。不管受多嚴重的傷,東西應該是忘不了的。又不是演電影。

心裡猜測著,就見吉霄一副想起什麼來的樣子:

“等等,你在公司裡是不是總戴頂黑帽子?”

“……是的。”

“那個就是你啊!”吉霄裝得恍然大悟,“那你確實不能怪我,因為我都沒看清過你的正臉。”

這麼說完女人湊近方知雨。剛想掀開她衣帽看個清楚,就被對方避開。

接受到野生小動物明顯的拒絕信號,吉霄悻悻然:

“又說把命換給我,卻連長什麼樣都不讓人看清楚。”

“不是的……”

方知雨一邊下意識擋住右臉,一邊跟吉霄解釋:“我額頭那裡有些破相……怕嚇到你。”這麼說完再不敢看向吉霄。

幸好對方沒再追究,隻是興味寥寥地收回手,然後跟她說:

“行吧,你先回去。”

“你呢?”一旦擔心起來,方知雨就不記得要躲避,放下手看向女人,“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嗎?外套也不要了?”

“外套明天還我都行。碰不到麵的話,放前台一樣的。”

“可是現在你打火機也沒有,又不能抽煙,還呆在這做什麼?”

“我本來也不是來抽煙的啊,”吉霄卻說,“隻是覺得這裡夜景不錯,想吹吹風。”

“會感冒!”

“不會的。”

方知雨懶得再爭,直接又一把抓死吉霄的手腕,像是誌在要將她帶離這個危險現場。

“放心吧,”吉霄頭疼,“那個打火機我不會要了,不會跳樓,也不會感冒。”

“不行!”方知雨堅持,“你跟我回去!”

“回哪去?”

“回你房間!”

女人聽到這,跟她確定:“你是說,你要跟我,回我的房間?”

“是的!”

吉霄盯著方知雨看了一陣。

“你會後悔的。”

“後悔什麼?”

“後悔跟我回房間。”

“我為什麼要後悔?”

這麼反問吉霄的時候,方知雨一臉篤定,雙眸濕潤又明亮,有雪落到她麵龐。

吉霄看著她,無奈地歎一聲。隨後她難得地神情認真——

“知道嗎?我是不可能為了小葉跳樓的。這輩子不會,下輩子也不可能。”

方知雨看著吉霄,想,她或許是知道的。就是還心存疑問。

畢竟有些真相雖然調查得出了,但聽彆人說一萬次,也不如聽本人說一次。

所以雖然知道,她卻還是裝作天真小鹿一般,誘使獵人追著她踏入陷阱:

“為什麼不可能?”她問吉霄。

長袖善舞的大美人有個秘密,在公司裡,她把它藏得滴水不漏。然而在這個落雪的冬夜,因為酒精的驅使,獵人竟然順應了小鹿。

在酒精的驅使下,對著這個突然冒出來、非要解救她的人,吉霄徑直把秘密說破——

“因為我喜歡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