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姍姍被驚豔了下,想:用流行的網絡語言來說,好偉大的一張臉。
白皮膚,桃花眼。
瞳孔竟然是琥珀色,此時略帶興味地看著她。
她第一次看見對方的眼睛。
之前對方一直垂著眸子她都已經知道很帥了,可現在發現,他這張臉最精彩的一個部分,終究還是一雙眼睛。
用網絡詞來說,“妖孽”。
不過對方突然看向自己,畢姍姍也有點懵:“???”
她身邊正巧站著最先去要簽名的那個姑娘——要到簽名後她並沒走,還站在外圈繼續欣賞,此時見到這個陣仗,便小聲兒地對畢姍姍說,“他不叫‘顧乘冷’,他叫‘顧乘泠’。”
畢姍姍瞳孔地震:“!!!”
救命,她想:可他寫得好像“冷”啊!
畢姍姍這時候才意識到,對方名字應該取自李太白的那一句詩:願乘泠風去,直出浮雲間。
很好聽。
可“泠”這個字畢竟有些生僻,剛才她真的沒想到那兒去。
而且好巧不巧,“冷”和“泠”讀音也像。一個是leng,一個是ling,她聽最開始那個姑娘的招呼也像“顧乘冷”。
幾秒之後,顧乘泠抬著眼睛,突然衝畢姍姍笑了一下。
他顯然知道自己的笑有非常大的殺傷力,畢姍姍恍神了一瞬,想:呃,“顧乘泠”這個名字,她這下肯定忘不了了……
不過僅僅兩秒之後顧乘泠就斂了笑意,又垂下眸子簽其他人的,再也不理畢姍姍了。
畢姍姍:“……”
“不怪你。”旁邊女生既然可以認出對方,自然也是喜歡對方的——不管是認真地喜歡一陣還是隨便地喜歡一下,也總歸還是喜歡對方的,她哀傷地對畢姍姍說,“他超級糊。”
畢姍姍再次:“……”
那個姑娘又感慨道:“我上個月才知道他的。他演一部劇的……呃,排不上號,就男主的一個侍衛。我眼睛尖,一下子就發現了他,好好看啊,就特意去查了片尾。”
“哦……”畢姍姍又看了看他。確實。
剛剛才說喜歡他,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戳穿了她其實連對方名字都不知道,這事如果換成彆人,這時候應該已經摳出來三室一廳了,可畢姍姍的臉皮很厚,否則也開不了公司當不了老板,想顧乘泠又不認識自己,他們以後也沒交集,心裡其實挺無所謂。
但她就算臉皮再厚也不可能繼續在這看熱鬨了,更不可能還拍對方的照片發到群裡,於是畢姍姍跟旁邊的那個姑娘再見了下,拿著本子走回座位,偷偷地搜“顧乘泠”,發現連通稿都沒幾條,果然糊。
因為與顧乘泠搭同航班,畢姍姍在登機時故意地拖在最後,可誰知道上飛機後,走在飛機的過道裡時,她的目光依然還是與顧乘泠碰了一下。
畢姍姍笑了笑,越過對方去後麵了。
隻是飛機起來的一瞬間,畢姍姍依然是想到了“願乘泠風去,直出浮雲間”這句話,想:他的名字怪好聽的。
…………
客戶公司地點偏僻,畢姍姍要乘地鐵再換出租車,單程大約兩個小時。
到地方後,畢姍姍在客戶公司樓下的麵包店坐了會兒,墊了幾口,又打開電腦做了一下提案的最終排演,直到時間差不多了,才合上電腦去客戶公司的前台拿name tag。
前台邊上的大屏幕循環播著公司廣告。
跟客戶是約的兩點,畢姍姍一直等到五點半,客戶公司市場部的全體員工才姍姍來遲,說:“不好意思哈,我們剛才有幾個會。你現在就開始講吧,簡潔一點,我們都還有挺多事呢。”
畢姍姍急忙開講,一共隻花了半個小時。
再出來後已是六點多。畢姍姍沒選擇過夜,而是撒開兩腿直奔去虹橋,要搭晚上九點半的那趟航班飛回北京。
這個點兒堵車厲害,畢姍姍也沒時間吃東西,能趕上飛機就慶幸死了。
她不考慮機票改簽。
她想省下這一筆在上海的住宿費——好幾百呢,她並沒有浪費的資本。
而且這個時間回程的話機票一共才900多,比高鐵還便宜一點。
萬幸的是,趕上了。
她一路跑到登機口,大冬天的,頭發都黏在臉上,終於坐在座位裡時整個人都氣喘籲籲的。
她撥開頭發,費力地脫下大衣團在懷裡,一邊慶幸趕上飛機了,一邊覺得又累又餓,腿上沉,肺裡疼,胃還空,腦袋好像都暈暈的——畢竟剛才連買個麵包的機會都找不著,可她此刻也隻能想:再堅持一下吧,最後一段了,再過兩小時35分鐘就落地了,可一定不能在飛機上買吃的呀,貴死了。
到北京已是夜裡12點。
畢姍姍背著書包,也終於買了麵包,一邊啃,一邊走在空蕩的機場裡。
今天又白給了,畢姍姍想:又白忙活一整天。
講標並不順利,客戶一直認為廣告片的那些場景“不太現實”,畢姍姍說廣告未必需要現實,還舉了例子,說美國某內衣廣告拍攝過一個場景:女人穿著內衣走在街上,廣告語是“希望某天女人可以穿著內衣走在街上”。那支廣告播出之前所有人都認為扯淡,可廣告公司說服了客戶,播出了廣告,結果變成上個世紀最出名的廣告之一。但顯然,她的說明用處不大。
哎……這一整天下來,即使是畢姍姍這樣一個充滿活力的年輕姑娘,都感到自己疲憊極了。
走著走著,突然一片亮光一閃而過。
畢姍姍幾乎是本能地停下腳步,扭過了頭。
她覺得,她剛才好像看到她自己最最喜歡的那個糖果品牌logo了。
應該沒看錯。
畢姍姍又走回幾步,背著書包在機場的大屏幕前安安靜靜地等待了好一會兒,那品牌的糖果廣告果不其然又輪回來了,播放著、絢麗著,有靚麗的人物,有動感的光效。
是畢姍姍“夢中情司”比過稿的一支廣告,廣告目的是宣傳該公司的新品糖果,畢姍姍當時也參加了。
她一共就這麼兩家“夢中情司”。
又播出了啊……畢姍姍自嘲地想:again,我完全沒被通知到,比稿就結束了,連廣告都播出了呢!
既然有這緣分,那就看完它吧,畢姍姍想:看看最後“夢中情司”選中了的廣告創意是什麼樣子的,自己又輸在什麼地方了,為下一次的比稿搜集信息、做做準備。
這次雖然輸了,可她依然希望將來能為這家糖果公司做個廣告。也許是下次,也許是下下次,也許是幾十次後,又也許是幾十年後,誰知道呢,總歸是有機會的吧。
揣著這樣的想法,畢姍姍看得認真。
可越看,畢姍姍就越心驚,一顆心都突突地跳。
這……
這……?
廣告劇情變了不少,可畢姍姍仍能瞧出來,這廣告的核心創意和她當初交上去的那個版本是一樣的!!!
彆人也許認不出來她的孩子,可她自己不可能認不出來。
她們兩個血緣相通。
而且那個想法非常特彆,畢姍姍真不相信與其他家能撞上。
畢姍姍站在那裡,隻覺眼前那些廣告人物也都變得虛假起來,模樣兒假,聲音也假,好像不在現實世界,笑容紮眼,笑聲也刺耳。
好麼,她自嘲道,她被自己的“夢中情司”偷創意了。
傳說中的“偷創意”。
好消息:她的創意現在就被用在了夢中情司的廣告上;壞消息:她自己都不知道。
畢姍姍站在屏幕前看了幾遍。
憑良心說,這支廣告製作得相當不錯,這個執行的水準她自己未必能達得到。
夢中情司可能非常喜歡她的這個創意,但看她公司是新公司,又不敢相信她公司製作廣告的水準,於是便將她的創意稍稍地改了一下子,去掉這裡,再加上那裡,拿給其他廣告公司做出來了。
可能,當初比稿就沒要求資質,一人公司照樣可以參加,也是懷了些“反正可以偷創意,又不需要對方真製作出來”的想法吧?
那句話是怎麼講的?“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在暗中被標好了價格。”
可她又能怎麼樣呢?
劇情也沒那麼相像,這家公司大可以說,他們兩家撞創意了,公司根本不會付出任何代價。
也正因為此,這種事情層出不窮。甲方公司拿走某個創意之後再找家價格更便宜的,或者找家執行更優秀的,做出來。
甚至,偷著偷著,他們自己都相信這個創意是自己想的了。
而她呢,如果因為這個鬨上一通,那不僅要花時間精力甚至金錢,以後其他的廣告主可能也會遠離自己。她現在還能參加比稿,隻是選得上選不上的問題,可如果鬨上一通,以後人家看見了她,可能就會說:哦,閃閃傳媒啊,我們不敢收你家的比稿呢,惹不起,萬一與其他家撞了創意你又要發瘋了吧?
她不願意被偷創意,卻反而是她不懂事了。
畢姍姍委屈死了。
也許因為昨天晚上一直都在準備比稿,隻睡了一下,今天又忙了一整天到這個時候,畢姍姍的兩隻眼睛突然之間澀澀的,要掉眼淚了。
她不想哭,又啃了兩口手裡麵包轉移情緒。
一口好像吃太多了,全麥麵包又乾巴巴的,畢姍姍竟反起胃,她盯著屏幕上的廣告,僵著身子直著脖子嘔了幾下。而且一受這刺激,眼淚還真掉下幾滴。
在輝煌卻空蕩的12點多的首都機場,畢姍姍一邊嘔了幾下,一邊又濕了臉頰,狼狽極了。
她想:我好搞笑啊,像個小醜。
可她並沒如喪家犬般倉皇逃離這個地方,而是努力地平複自己。
淡定,畢姍姍,你沒做錯任何事情,她想:淡定!往好地方想,這至少說明,你的創意是很好的你的才華是出眾的你的未來是光明的。
好半晌後,她真正地平靜下來。
她又看看那支廣告,與此同時右手伸進大衣口袋,掏出一條“夢中情司”廣告上的全新產品。
她一直都喜歡這個牌子,自然也早就試過幾個新品,也喜歡極了,於是本著“支持新品”的想法一直在買。每次覺得自己需要一點點甜的東西了,就拆開一條、吃上幾塊兒,雖然覺得自己需要控糖也總忍不住,一個小時就吃完一整條。
在大屏幕的光影之中,畢姍姍垂著眼睛,又盯了會兒新產品的絢爛包裝。
很美麗,但她已經不喜歡了。
配不上自己。
畢姍姍拆開包裝,將裡麵的零散包裝攤進自己的左手心,又看了會兒,笑了一聲,而後突然提起腿就離開了她麵前的大屏幕。
甚至在經過了垃圾桶時也沒猶豫、更沒停步,而是手掌一鬆,將手裡頭所有的糖都扔進了那個垃圾桶,而後頭也不回,大踏步地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