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善經過醫生的包紮之後不顧醫生休息的囑咐,趕到了警察局,剛好碰上法醫出結果,林善捅的那幾刀算不上輕傷標準隻能達到輕微傷,不予立案。
經法醫鑒定,林善那幾刀並沒有捅到致命處,真正導致林善父親死亡的是因為她母親拿拖把打到她父親太陽穴的那十幾下。
林善父親的親戚紛紛來到警察局指責她:“你個白眼狼沒良心的東西,你爸養你了十幾年,你就這麼對他!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你讓你媽忍一忍不就過去了嗎?過日子不都這樣,怎麼就你媽忍不了呢?”
林善懟了回去:“我媽被人販子賣給我爸傳宗接代奮力抵抗的時候,你們在一旁冷眼旁觀,現在他死了倒好,你們一個個假惺惺的湊上來。”
警方維持秩序將雙方二人拉開,林善作為證人帶去詢問。
由於其中一個當事人死亡,警方隻能借助證人以及現場勘查和當時的監控來判斷情形。
鄰居也作為證人過來接受調查,說道:“我那個時候聽見了林善她母親和林善的呼救聲,但我以為隻是普通的夫妻吵架,就沒有過去詢問,畢竟平常也經常聽到這樣的聲音,誰知道這次就出了意外呢?”
唯獨到了對林善母親的詢問時犯了難,由於林善母親比劃的是獨屬於她那個小山村的方言手語,而警方的翻譯學的是普通話手語,雙方語言不通根本不知道對方在說什麼。
林善作為嫌疑犯的親屬,不能作為翻譯員,就在警方準備申請新的翻譯員時,一位手語律師主動出現,表示要為林善母親做無罪辯護。
他一身西裝革履,帶著一副黑框眼鏡,透露著一股知識分子的儒雅氣息,用手語自我介紹道:“您好,我是一個專門為聾啞人做辯護的律師,我聽說了您的事以後打算為您做無罪辯護,我叫唐亮。”
林善認得他,她刷到過唐亮的事跡,他是Z國第一位專門為聾啞人做律師的人,堪稱聾啞人的救星。對方懂得多個地方的普通話手語和方言手語,和林善母親交流的很通暢。
林善母親有些自卑的比劃道:“對不起啊,俺恐怕付不起恁(你)的律師費用……”
那位唐律師比劃道:“沒關係,俺幾十年來一直免費為聾啞人做律師,恁不用付給俺錢的。”
在唐律師的翻譯下,關於林善母親的審問總算告一段落。
經過一係列現場勘察和查看視頻,最後經過警察們討論認為林善屬於正當防衛,並且情節很輕,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至於民事責任,林善父親那邊的親戚都覺得是林善母親殺了她爸,紛紛把矛頭指向她媽,倒是沒有人責怪林善捅的那幾下了。
至於林善母親,警方認為她的還擊超過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死亡,並且主觀上存在殺人意願,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由於她母親主動自首,情節較輕,並且認罪態度良好,建議從寬處理。
林善看著審訊室對麵牆上貼著的“公平公正”,心想:“公平在哪裡,公正又在哪裡,我母親明明是正當防衛,如果不是我遇到危險,她也不會出手,為什麼要這麼對待反抗家暴的女性?”
警局裡的女刑警都對她們的遭遇很同情,有幾個主動拿手機給她們看過這件事在網上的輿論影響。
林善一看卻發現自己的大姑姑利用姑父在部隊做領導的勢力,請來了電視台,在網絡上賣慘:“我們父母死的早,姐弟倆彼此相依為命,當年我爺爺奶奶賺的錢隻夠我們倆其中一個上學,我弟把上學的機會讓給了我,所以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好好照顧他。”
林善的大姑姑捧著遺像繼續哭道:“他雖然大字不識一個,卻是心地善良的一個人,老婆是聾啞人也不介意,對她還很好。誰成想……誰成想他娶了一個白眼狼,轉眼就把他給殺了!
政府啊,你好好聽聽我的聲音,你要為我弟做主啊!!”
諸如此類的賣慘言語,絕口不提她母親被家暴的事實。
底下的評論裡未知全貌的網友卻信了她的一麵之詞,開始站在道德的製高點抨擊她母親:“怎麼會有這種人啊?養也養不熟的白眼狼,去死吧——!”“殺人犯,快點給她判死刑!!!”“就是就是,讓她把牢底坐穿!”
林善攥緊了拳頭,很想給這個道貌岸然的偽善者一拳,剛出來的唐律師看到她這副表情,詢問道:“怎麼了?”
看到那個視頻,唐律師皺了皺眉:“彆理會這些,有些網友就喜歡瞎湊熱鬨,明明跟人家沒什麼仇,卻希望人家死的越慘越好,真不知道是從哪些陰溝裡爬出來的老鼠。”
由於網絡輿論朝林善的大姑姑那邊一邊倒,一些網友已經不滿足於在網上辱罵她們,甚至人肉到了她們租房的真實地址,林善偶爾回到家發現她們原本的出租屋已經被畫滿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或者“殺人犯去死!”的鮮紅色的字。
她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把那些字清理乾淨並向房東道歉,還要賠償。但是報警的時候,由於她們這個小區監控老化,根本查不出來是誰乾的。
林善沉默的站在屋前,沒有進去。
她又一次體會到了這個黑白顛倒的世界是如何的不公平,似乎隻要誰鬨得更大、傷的更重就是有理的一方,那些施暴的經曆就可以免為不談,罪孽深重的施暴者也可以變成無辜清白的受害者。
她突然感到一種對現實的深深的無力感,頹廢的順著身旁的牆壁滑落,她痛苦的抓住頭發,在心中憤怒的質問:“憑什麼……憑什麼啊啊啊——!!!”
她想要將這句質問大聲的喊出來,可是沒有人會回答她。因為在是非不分的現實,幾乎所有人都相信了網上的所謂的真相,沒有一個人發覺她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而那些壞人正站在自詡為公平公正的法律後麵笑嘻嘻的嘲笑她,也嘲笑著這個無能的世界和昏庸的網民。
另一邊的檢察院審查後同意公安局的結論,提起公訴,由於是刑事案件還帶了民事訴訟,原本的兩個月延長到第五個月才開庭。
第一次開庭,法官還沒來之前,觀眾席上充滿熙熙攘攘的聲音,法官到了之後環顧一圈,發現庭審人員都到齊了,坐在最高席上一捶手中的錘子:“肅靜,開庭!”
現場頓時鴉雀無聲。
法官:“請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院出示證據。”
然後檢察院代表的公訴人宣讀:“京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海霞和受害者林空係結婚分居關係,並育有一個女兒。案發當時於晚上九點半,被告人劉海霞持拖把砸中被害人林空頭部15下,致其當場死亡。
經法醫鑒定,他們的女兒林善那幾刀並沒有捅到致命處,真正導致林空死亡的是因為劉海霞拿拖把打到林空太陽穴的那十幾下。”
然後另一位公訴人戴著手套展示當時的凶器——拖把,公訴人接著說道:“被告人劉海霞在女兒與丈夫發生矛盾,女兒麵臨生命危險的情況下,隨手拿起一旁的拖把反擊受害人林空,具有自衛性質。她持拖把對受害人林空頭部擊打數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在其逃竄放棄抵抗的情況下卻沒有停止傷害,反而加以追擊,最終導致受害人死亡,故判斷其存在主觀上的殺人意願。
被告人劉海霞,請問以上情況是否屬實?”
林善母親聽了翻譯員的描述後臉色蒼白,用手語比劃道:“前麵的情形是對的,但俺不是故意打死他的。”
公訴人接著說道:“被告人劉海霞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唐律師開始辯護:“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有異議,她是迫不得已才將其殺死。受害人林空長期對被告人劉海霞實施家暴……”
觀眾席上林善的大姑姑聲音突兀的響起:“什麼家暴?!夫妻之間小打小鬨怎麼能叫家暴呢?劉海霞你有良心嗎?我弟弟是不學無術,但是他這些年來給你吃給你喝,就是盼著你生個兒子,結果你居然恩將仇報還殺了他!不要臉的賤人——!!!”
林善父親那邊的親戚也開始叫囂:“就是,殺人犯!必須殺人償命!!”“不能放過她!”“必須讓這個該死的賤女人給我們林家唯一的男丁的牌位磕頭認錯!!!”
法官拿著錘子又錘了一下說道:“肅靜!第一次警告,如果第二次被害人的家屬再發出這種聲音,就要被法警逐出法庭。”
一旁的法警把情緒激動的林善的大姑姑按回觀眾席上,製止了林善父親親戚的喧嘩。
唐律師接著把話說完:“受害人林空在被告人麵前用刀刺傷她的女兒,並且其中一刀差點刺到要害部位心臟,如果被告人不阻止的話女兒可能會因此死去,從這一點來看,我認為她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審判長,我方請求采納新的證據和證人。”
法官同意了,林善在法警的帶領下來到證人席,開始講述十幾年來她母親被家暴的經曆以及當時的情況,說著說著開始哭起來,在場人員都有些動容,除了林善的大姑姑麵色不善地聽著。
公訴人:“但最高檢曾明確給出指導意見,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計後果,對危害結果采取放任後果的,都是故意傷害。”
然後受害人律師開始辯護:“我方認同公訴人的說法,通過那段錄像能看出,受害人林空隻是拿刀對著她女兒刺了幾下,但是被告人劉海霞卻拿著拖把對他的擊打了超過了八下。
按理說當時的情況受害人林空在拚命的躲閃,並且準備往樓下跑,放棄了不法侵害。被告人明明可以拉著女兒逃跑,卻仍舊反擊,所以我覺得被告人反擊超過了正當防衛的限度,存在主觀上的殺人意願,構成故意傷害罪。”
唐律師:“但是他們的女兒和鄰居都能證明聽到了那聲‘你給我等著,我去樓下的車裡拿錘子。’說明受害人準備拿到武器之後繼續進行不法侵害,並且受害人以前經常去修車的店裡做工,有錘子等修理工具很正常,所以我認為不法侵害雖然暫時暫停,但仍有持續實施的可能,可以視為不法侵害仍在繼續。
所以被告人劉海霞此時上前製止被害人拿到武器,並將被害人打倒在地,屬於正當防衛。”
受害人律師辯解:“也許受害人林空隻是放狠話,並沒有想要繼續不法侵害,再說,你說他想要拿刀,可是他的車裡並沒有錘子,這要怎麼證明呢?”
唐律師沉默了一下,沒有說話。按照林空律師的說法,警察們確實沒有在林空的車裡找到所謂的修理工具。
最後法院因為沒有找到那把被害人說的凶器,還是判決故意傷害罪,由於有自首情節,從寬處理,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賠償被害人家屬30萬。
林善咬牙切齒的聽著這個判決,眼裡翻湧著十幾年來被迫目睹母親被家暴卻無能為力的憤怒,往日那些的殘影一幕幕閃過她的眼前,她崩潰的哭喊道:“我媽明明什麼都沒有做錯,她隻是保護自己正當防衛而已!憑什麼法律認定男女體力差異大,男的打死女的就會被判成過失殺人,最多七年;而女的打回去如果打死了,不小心的也會被判成故意殺人,十年起步,憑什麼啊——!!!
你們難道就沒有妻子兒女嗎?是不是要失去生命,才稱得上家暴?口口聲聲的男女平等,到頭來還是以男方意願為主,顛倒黑白,是非不分!!!”
她憤怒咆哮的聲音響徹法院的每一個角落,在場人員或皺眉或震驚又或反感的望向這個奮力嘶吼的女孩,此時此刻的她像極了一隻被逼到絕境的向來溫和的草食動物,用出了此生最大的力氣使出反抗,怒斥著這個世界的不公。
然後林善就被擾亂法庭秩序帶了出去,她哭喊道:“媽——!!!”
林善的母親通過翻譯員知道自己要坐牢了,隻後悔自己下手太重,今後照顧不了女兒了,看著林善拽著桌子不願走的模樣直流眼淚,卻又隻能被法警帶走。
林善和唐律師選擇再次上訴,由上一級的法院審查。
這期間公安那邊傳來了好消息,找到了林善父親說的錘子,被林善的大姑姑藏到了老家父母的墳墓裡。直到警察們搜索的時候,林善的大姑姑還擋在他們麵前阻止道:“你們不能掘我父母的墳,死者為大,要是敢掘就先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
最後公安準備以她妨礙公務罪把她押下去,但是林善的大姑姑死活不肯走,隻能讓她留在現場。警方從林善爺爺奶奶的墳裡麵,挖出了那個被埋藏在地底的錘子。
林善的大姑姑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癱倒了下去:“對不起,爸媽……我辜負了你們要我保護弟弟永遠不受傷害的諾言……我對不起你們,對不起林家啊——!!!”
然後掙脫警察的束縛,從懷中掏出一把刀想要自殺,被警察眼疾手快的製止。
這一切都被圍觀者拍成視頻發到了網上,再配上真相,輿論瞬間倒轉,那些曾經抨擊林善母親的網友又開始辱罵林善的大姑姑:“要不要點臉了?我先前居然還覺得你很可憐,真是浪費我的同情心!!”
“哪來的“扶弟魔”,天天在這自我感動,你不會真的以為自己很偉大吧?”
“哎呦呦,你弟弟的命就是命,那個被你冤枉的聾啞人弟媳就不是命了,對吧?”
有一些熱心網友看到視頻之後開始關注起林善母親的事情,紛紛給她倆聲援,聚集了眾多網友在網上萬人血書道:“希望這次法律能捍衛被家暴女性的權利!”
並且各種視頻層出不窮,熱度一直不減。
一些律師和懂法的民眾聽說了這件事在網上吵得不可開交,有一半人認為應該判正當防衛,另一半人認為防衛過當,還有一小部分自稱很懂法的人認為這肯定是故意殺人啊,沒得辯解,並且如瘋狗般到處當噴子的行為讓大家不勝其煩。
這些“技術流”還專門弄了一個視頻分析林善父親當時還剩幾滴血,有多少戰鬥力。
在他被女兒捅幾刀的時候,隻耗費了幾下戰力,在他拚命逃竄林善母親的“亂棍打法”時,戰力還剩下大部分,就在他要跑到樓下時,說明他應該是慫了想要逃跑,這個時候戰力隻剩下小部分。
前麵林善的母親攻擊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後麵在林空暴力降級並且意圖停止攻擊行為下,再追擊就一定屬於故意殺人。
底下的評論立刻有人反駁:“睜大眼睛看清楚這是現實不是打遊戲!如果你遇到了這個情況,你還會思考他還剩幾滴血還有多少戰力嗎?肯定慌的都不知道拿什麼攻擊吧!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還要求彆人冷靜處理,你要不要點臉?!有你這麼雙標的嗎?!”
法院再次開庭,二審發回重審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幾乎全國人民都聽說了這件事,很關注審判結果。
但這次審判也不儘人意,最後林善母親改判了防衛過當,加上自首情節,成了有期徒刑六年,賠償縮減到了10萬。
林善來到看守所和母親打電話,她母親得知這個消息覺得已經夠了,再上訴又浪費錢可能還得不到一個好結果,她自己坐牢無所謂,如果把錢花光了女兒沒上學的錢她會很自責的。
林善焦急地勸說母親:“可媽你明明可以無罪釋放的,不能輕易放棄啊。而且現在有很多人聽說了我們的事,打算如果你被關在牢裡的話就出錢捐助我上學,這個事你不用擔心的。”
林善母親猶豫了一下比劃道:“好吧,那就再試一次。”
下一次庭審期間,林善周末有時間的時候,會和唐律師的團隊一起研究以前女性被家暴時忍無可忍反擊之後的案子,發現大部分都被判了故意傷害,十幾年、二十幾年甚至是無期徒刑、死緩的都有,判防衛過當比較少,正當防衛的幾乎沒有。
林善心想:“這不公平,她們明明是迫不得已才還擊的,憑什麼男的打死女的隻會被判成過失殺人,七年封頂,出獄後還能繼續結婚迫害彆的女生;而女的反擊回去就要拿幾十年甚至是一生去償還代價?”
研究到最後唐律師身邊的同事都在勸他放棄:“這麼多過去的案例都判的故意傷害,我們還能蜉蝣撼樹嗎?肯定成功不了,還是算了吧。”
唐律師:“沒有先例就創造先例!總要有人站出來為她們發聲,否則我們律師是乾嘛用的?”
林善聞言站起來激動的朝唐律師鞠了一躬,唐律師急忙扶起她。
林善望著他在心裡豎起一個目標,她長大以後也要像唐律師一樣成為當一名幫助弱勢群體的好律師。
中午吃盒飯的時候,隻有她們倆在辦公室,林善問起唐律師為什麼會走上這條看上去很艱難的路,唐律師說道:“我父母也是聾啞人,但因為我是健全人,所以他們不想讓我學手語,想讓我活在所謂的健全人的世界,從小把我交給外婆養。
五歲的時候,我爸因為闌尾炎住院,卻因為交流不了,隻能一直默默忍受痛苦,於是我萌發了學手語的想法,開始背著他們學習手語。
學習的過程中,我見到了很多聾啞人被欺騙,被不公平對待,手語翻譯很多,懂法律的手語卻很少,所以我見識到了聾啞人的難處後下定決心要為他們掙一條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