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這個詞,對很多人來說是熟悉的一草一木,是時隔多年仍能一眼就認出的親人,朋友,是那個自己閉著眼睛就能描摹出模樣的臥室,總之總有一片土地,有一種話聲和你骨血相融,於是你魂牽夢繞,於是你跋山涉水,隻為回到故鄉。
在遊輪上的倒頭就睡令我不需要反複的頭疼於時差,在憑借著護照過了海關之後,花了將近六個小時才稀裡糊塗的找到英國渣打銀行。哪怕中文仍本能似的嵌在我的靈魂裡,但這不代表一個非廣州香港人能聽明白粵語,被我問過路的人無不驚訝於一個‘大洋馬[1]’能把中文說的這麼流暢,也大多願意幫我指一下地方,可難處在於我根本聽不出來他們說了什麼,隻能靠著願意指路的人手指的方向磕磕絆絆的自己走上一段,然後站在街頭,試圖去問下一個好心人。
各種各樣的注視幾乎從未從我身上離開過,或許是這年頭兒來到中國的外國人不是衣冠楚楚就是趾高氣昂,很少能見到一個穿著普普通通襯衫西褲,拎著一個行李箱灰頭土臉倉皇無措站在街頭的西方麵孔。最終把我帶到目的地的還是一名英國租界的警察,那名製服已經有點兒箍不住他身上肥肉的英格蘭警察以一種趾高氣昂的英倫腔要走並翻看了我的護照,最後問我要去哪兒。
“要去銀行換點兒錢,再去火車站買票,先生。”我回答說。
“買票去哪兒?這片土地上沒有什麼地方比香港更好了。”
“北京……北平,”我說,“您知道的,最近有一個很特彆的日子……我想去見證這個國家的成立。”
他用一種近乎諷刺的眼神看著我,像是看著某個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人,但好在此時此刻我的外表和異國國籍還不至於令他嘲諷出聲,哪怕英國人的傲慢與生俱來,“你去了又有什麼用?你是哪個報社的記者嗎?”
我攤開手,無可奈何的說道:“我沒有記者證。”
“那你不可能進得去會場,小子,哪怕你有護照而且蠢的一眼就能看出不是間-諜,但他們不可能放你進去的。”大約是看在我西洋麵孔的份兒上,男人在路口停住腳步,用一種斬釘截鐵的語氣勸說,“如果我是你的話,比起白跑一趟倒不如找個酒吧喝上幾天,泡幾個妞再買點兒東西,回國前買些報紙照著上麵的東西和朋友親人吹上一通。”
我沉默下來,不得不在心中不情不願的確定他說的有些道理。在現代時我曾試圖去過國慶會場,提前半年攢錢,提前半個月早早地奔赴北京,提前半周收拾好所有的東西然後再提前半天起床。為了使自己看上去更精神一點,我特意換了件紅色的衣服,下樓找賓館的前台幫我修了眉毛。我至今還記得那個前台姑娘在聽說我是去看國慶時愣生生打起精神,翻箱倒櫃的從櫃子深處摸出了自己的淡藍色二層牛皮包,在一堆化妝品,手機充電線和卡包與鑰匙之間翻出一張國旗的貼紙貼在我臉上。
那時的我黑發黃膚,有著黑色的,在陽光下會流轉琥珀華光的眼眸。我是全世界最難獲得公民身份的國家的公民,有著學生證和本國大學的校園卡,但即使是這樣,我仍未能進入會場,而是在街角看著部隊一個一個的經過,仰頭飛機嗡鳴長空,恍若龍吟。
“您說的沒錯,”我說,“但是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如果不去的話,可能會後悔一輩子。”
英國胖警察挑高了一邊眼角看著我,詫異很濃重的壓在他短短的淡金色眉毛上,那表情活像是在問:你女友在北平?
但最終他什麼都沒有說,男人向右走去,穿過兩條街,將我帶到了英國渣打銀行香港分行的門口。
進銀行之前我轉頭看他,胖警察靠在街邊一根掉漆的老綠色柱子上,用一種匪夷所思和近似於看瘋子的眼神看著這邊,在和我對上視線後飛快的調整了一下表情,又作出那股熱絡神態,“再見啊,先生,祝你好運。”他高聲說。
來往的我的同胞們朝這邊投來了相當疑惑地眼神,有好奇,有窺視也有厭惡。我壓了壓牛仔帽帽簷,拎著行李箱快步走進了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