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說,你真會挑時間,每次我們一閒下來你就到了。我說,想也知道上午十點左右酒吧生意會比較清閒啊。遵義拿一隻酒杯敲唐朝的頭,彆聊得忘乎所以,那邊的櫃子是歸你整理的。我坐在我第一次坐的位子上看著。這兩個二十歲的男生真的很好看。遵義的平靜,精致清楚的五官使他像一隻高貴的瓷器;而唐朝,一頭橙色的毛,長得有一種野氣,所以儘管穿著規矩的製服,也不免讓人把他和後現代雕塑聯係在一起。唐朝和遵義都喜歡bluse——儘管我覺得唐朝會更適合搖滾——他們倆能用各種樂器演奏純正感覺的blues,不論是口琴、薩克斯、鋼琴或者吉他。也許是因為性格,遵義更喜歡獨自坐在一邊與那些樂器為伍。他比較鐘情於那隻blues口琴,不管吹的是什麼調子都一定是濃鬱的深藍色。而每當這時唐朝都會在試驗新的調酒方法,手中的容器翻飛晃動著,五顏六色的液體在裡麵嘩嘩作響。
我們可以這樣呆上整整一天。反正我已經決定這個春節儘量少呆在那個我住的地方,況且也沒人會在意我去了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