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他窮 江翩然以前喜歡我,是正常。現……(2 / 2)

媽媽寵溺的摟著我:“發什麼誓啊,其實外表啊工作啊都不是重要條件,媽隻要他對你好就行了。”

周六的時候照鏡子,發現我的頭發已經很長了。白天一瘸一拐地,不高興出門,晚上就一個人跑到小區附近的理發店理發。

我以前剪的是清湯掛麵頭,軟軟的發總是耷在頭上,有點像西瓜皮。我一直剪這樣的短發,因為是韓霜見為我挑的。

我大學時一直剪標準的清湯掛麵,三塊錢就可以搞定。現在物價飛漲,二十塊錢也就夠了。那一次韓霜見陪我去理發,剪完了我問他好不好,他看了半天,然後對著我耳朵上方比劃了兩下,那理發師笑了笑說不錯,就給我又來了兩剪刀。

所以那以後我一直都剪這個發型,雖然是清湯掛麵,但因為有那兩剪刀,就有了層次,也有了愛。

這裡的發型師認得我,因為這個年代,上海,像我這樣二十多歲的土老冒實在很罕見。

“還剪這個發型?”他很隨便地問,都不需要看我點不點頭。

“換一個吧!”我說。

他吃驚地轉過頭,看著我:“小丫頭開竅啦?”

我嗬嗬笑了起來:“腿都瘸了,頭發再不搞好點,還要不要活啦!”

他同情地看了看我:“其實是個美女,就是不打扮,也好,今天給你設計個發型!”

剪完了我才知道原來一直幫我剪西瓜頭的發型師竟是個牛人,以前倒是委屈他了。我的頭發本來已經很短,竟還能被他搞點花樣出來。比以前更短的發,有點蓬鬆,帶些不規則,精神多了。

我覺得很滿意,很適合我的精神狀態,人還是要經常往前看才是,差點為個小小韓霜見就落後於時代了。

理完發,收了一百五,發型師半眯著眼對我笑道:“小美人,值得的!”

我瞪他一眼:“趁火打劫!”然後就興高采烈地走了出去,我已經很久沒有這麼清爽精神的感覺了。

一百五,不多,隻要能忘了他,一萬五,也值得!